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督導會議參與 |
10% |
依據出缺席與討論參與評分 |
2. |
機構督導成績 |
50% |
依據機構督導之評分 |
3. |
實習總心得報告 |
12% |
請於102年6月28日前繳交,內容可包括:檢要敘述實習經歷、檢查實習計畫所列目標完成狀況、分析實習經驗對特定服務族群需求的回應程度、檢視本次實習對專業學習、專業生涯的切合性。 |
4. |
實習日誌或週誌 |
15% |
「每次」督導會議前透過電子郵件繳交雙週工作日誌,預留一些時間讓老師先行閱讀,內容可包括:雙週工作內容記事、實習心得與收穫、個人有待改進之處、特殊議題討論;如機構另有日誌或週誌格式,則依機構規定。 |
5. |
機構社工環境報告 |
8% |
於「第四次」督導會議繳交,內容可包括:描述與分析機構設立的使命與發展、目前服務內容(對象、方法、人事等)與機構使命任務相容性、特定服務族群社會福利功能發揮情況等。 |
6. |
實習計畫書 |
5% |
於「第二次」督導會議繳交經機構督導與同學雙方同意之實習計畫書,並於空白處列出督導的姓名、職銜與連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