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論文」為學期課程,開設於大四(上學期或下學期),限本系四年級學生選修,4學分。 修習「專題討論」(一、二)課程,二學期,各1學分。指導老師為其指導學生開設之課程。學生須於大三下、大四上,或大四上、大四下修習二學期「專題討論」課程。 「專題討論」課程若開在上學期則為「專題討論一」,下學期則為「專題討論二」。學生可以先在大三下學期修習「二」,再於大四上學期修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