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為一學年之課程,分為上下兩個學期,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為公共行政之意涵、範疇與歷史,主要內容包括有公共行政及行政國之起源、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理論、公共行政學科之興起與發展等。第二部分為公共行政之理論與途徑,主要內容包括有政治行政二分法、公共行政的政治、法律與管理三種途徑、公共組織之理論以及決策理論等。第三部分則為台灣公共行政新興之議題,包括協力治理、電子化政府、公民參與等議題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