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屬獸醫系必修課程,而法律系則為選修課程,課程目的在提供給未來獸醫師或法律人,對於我國之動物法規有基本之認識,進一步對於動物(生命)倫理有更深刻的體認。上課採取講師講授方式,分別由獸醫系費昌勇教授負責動物倫理;法律系林明鏘教授負責法規部分,期末則有一次期末評量考試,作為成績評定的重要參考。上課出席率及回答老師問題的頻率,亦為成績評定之其他參考。
動物法規部分,將循同伴動物(寵物)、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及野生動物四大部分進行講解,並兼顧授依系學生之需求,尚有獸醫師法之執業法規講授,至於具體講授內容則詳見附件之講授大綱。本課程為一個學分課程,授課時數不足以深入講解法規及其問題,故僅能則重要精要講解,嗣後可能於法律系開設兩學分之選修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