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專項體能 |
10% |
8字型折返跑 |
2. |
基本技術 |
20% |
正手擊長球(高遠球):技術成績佔 60%,球數成績佔 40%。
球數計算方法:兩人對打評量者球數100分或40球或球落地即停止測驗。計算達標之球數,依第一次評量一球 4分,第二次評量一球 3.75分,補考一球 3.5分計分(若有補考)。 |
3. |
綜合技術 |
40% |
個人單打排名賽(20%);團體賽(20%)。
評量(比賽)期間缺賽者依參賽比率計分。 |
4. |
學習與實踐 |
27% |
全勤未遲到且上課認真並遵守服儀等規定者,給總分27分。
出席次數:16次→27分,15次→23分,14次→19分,13次→9分,12次 →0分,
遲到、上課或服儀未依照規定者,每一次另扣總分 1 分計。
本項0分,總分亦為0分。 |
5. |
課外參與 |
3% |
擔任組長、參加校內外體育競賽、用心學習且技術顯著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