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技能部分 |
40% |
期中考:正手發平擊球(10分)、正手移位接球(10分)。
期末考:左推右攻(10分)、雙人70秒多球計次100下(10分)。 |
2. |
期末報告 |
20% |
1.校內外桌球運動(或比賽)練習記錄(10分):練習20分鐘可填寫一格,一格2分,共計5格共10分,不用任何佐證資料。
2.學期心得與課程建議(5分):字數400字以上。
3.國內外桌球賽觀看心得(5分):請詳述比賽時間、地點、對戰組合、比數、以及「觀賽心得」,字數400字以上。
4.全校運動會、游泳賽參與紀錄(各3分):需佐證資料如號碼布(晶片)、參賽照片(本人需入鏡)等,其他運動會、游泳賽不計。※計入【學習精神】分數 |
3. |
學習精神 |
40% |
※請假請上【台大myNTU/學生請假系統】線上申請!
1.出席率及學習態度30%(以請假系統為準)
(1)曠課:1次扣總分6分;曠課達3次則成績不及格。
(2)事假:1次扣總分2分。
(3)遲到:1次扣總分0.5分,嚴重遲到扣1-1.5分,累計得加重扣分。
(4)病假:1次扣總分2分,生理假、心理假、防疫假依學校規定辦理,於合理範圍內不扣分。
(5)公假請於事後向助教申請銷假,公假須依學校規定辦理,但也不計全勤。
(6)事假、病假、遲到三種假別合併計算,首次不扣分但也不計全勤。在此之後若有上述情形,則開始依假別扣分。
(7)依臺大學則第35條規定, 學生平時請假達學期授課時數五分之一者,降該科學期成績一等第為原則,達四分之一者,降該科學期成績二等第為原則。一學期中某科目請假達三分之一者,該科成績以 X 等第登錄。
2.其他10%:
(1)參加【全校運動會】及【全校游泳賽】各3分,總共6分。
(2)全勤且服裝合格4分,著牛仔(短)褲視同服裝不合格。
3.境外生如因各種原因無法入境者,請主動聯繫任課老師。
聯絡E-mail: gracelyu@n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