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戲劇製作二下 PLAY PRODUCTION(II)(2) |
開課學期 |
96-2 |
授課對象 |
文學院 戲劇學系 |
授課教師 |
劉達倫 |
課號 |
Thea2011 |
課程識別碼 |
109 20022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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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1 |
全/半年 |
全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五7,8,9(14:20~17:20) |
上課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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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或經任課教師同意。輔系生若欲修習須經任課教師同意。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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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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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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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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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戲劇系製作公演的相關規定:
(一)製作全體工作人員的出席
製作全體工作人員要服從舞台監督的工作時間安排,在所有排演、公演、量身(做戲服)、試裝、拍攝宣傳照或後台工作進行中皆必須出席且不得遲到。製作進行中參與學生任何狀況的缺席與不合作將列入學期成績評分考量的重點,嚴重者會被「當掉」。
(二)試鏡甄選
本系之公演試鏡甄選工作人員訊息與相關規則將公佈於「戲劇製作布告欄」與本系網站上。
(三)製作會議
舞監將會將製作會議時間於「戲劇製作布告欄」,參與者應於至少七天前接到開會通知。
(四)製作後檢討會
應將所有戲劇系公演作品製作後檢討會列入本系學期行事曆之中,並開放給系上學生、製作工作人員、老師參與。舞台監督在評估製作時間後可訂出時間給系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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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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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國立臺灣大學戲劇學系製作課程評分辦法 壹、適用範圍:本系製作課程及畢業製作課程。貳、評分依據:課程之評分由各組老師依學生之其工作態度及執行能力給予基本評分以及本辦法所設扣分標準,並開會討論是否同意。參、評分標準:A+:95,A:90,A-:85,B+:80,B:75,B-:70,C+:65,C:60,C-:55,D:50。肆、扣分依據:依各學生之出缺席情形給予扣分。伍、扣分標準:一、製作期間: 1.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總分一分。 2.無故缺席一次扣總分三分。 3.請假須於開始上工(或排練)前24小時親自向各組負責之老師請假,老師有權決定準假與否,請假一次扣總分二分。逾時請假一律以無故缺席計算。二、進劇場演出期間: 1.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總分三分。 2.無故缺席一次扣總分六分。 3.非重大事故不得請假,如非情勢異常急迫,需於一週前備妥書面證明資料親自向演策會執行製作請假,執行製作有權決定準假與否,請假一次扣總分四分。逾時請假一律不准。三、演出期及製作期之違規點數於學期期末合併計算,違規點數累計六分以上(含六分)一律以不及格計算。評分會議將依各學期狀況調整違規重修標準,不另行公告。四、製作課出缺席記錄亦可視為排練課評分參考依據。五、重大事故或臨時突發之意外將由演策會裁決。六、參予畢業製作課程同學報考研究所請假事宜: (1) 向舞台監督申請該日「職務代理人證明」,連同「准考證影本」,繳交至系辦技術助教審核。 (2) 依規定辦理者,請假該日不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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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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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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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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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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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期中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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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期末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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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作業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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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報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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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出席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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