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排演四 REHEARSAL(IV) |
開課學期 |
99-1 |
授課對象 |
文學院 戲劇學系 |
授課教師 |
劉達倫 |
課號 |
Thea3004 |
課程識別碼 |
109 33240 |
班次 |
|
學分 |
1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
上課地點 |
|
備註 |
初選不開放。初選不開放。限通過戲劇製作甄選之演員、助理、技術人員修習。上課時間彈性。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且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10人 |
|
|
課程簡介影片 |
|
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
課程概述 |
戲劇系製作公演的相關規定:
(一)製作全體工作人員的出席
製作全體工作人員要服從舞台監督的工作時間安排,在所有排演、公演、量身(做戲服)、試裝、拍攝宣傳照或後台工作進行中皆必須出席且不得遲到。製作進行中參與學生任何狀況的缺席與不合作將列入學期成績評分考量的重點,嚴重者會被「當掉」。
(二)試鏡甄選
本系之公演試鏡甄選工作人員訊息與相關規則將公佈於「戲劇製作布告欄」與本系網站上。
(三)製作會議
舞監將會將製作會議時間於「戲劇製作布告欄」,參與者應於至少七天前接到開會通知。
(四)製作後檢討會
應將所有戲劇系公演作品製作後檢討會列入本系學期行事曆之中,並開放給系上學生、製作工作人員、老師參與。舞台監督在評估製作時間後可訂出時間給系辦處理。
|
課程目標 |
藉由親身參與戲劇製作,讓學生獲得實際的經驗,更對劇場藝術有較全方面的了解。
|
課程要求 |
劇場工作安全須知
(一)穿著合適的服裝
◆進入實習教室宜著厚底工作靴或運動鞋,絕對禁止赤足或穿著拖鞋、涼鞋、高跟鞋進入佈景實習教 室。
◆排練時除非穿著戲服,不然請盡量穿著運動褲或水褲。
◆以寬鬆拂袖的服裝使用機械及電動工具是最危險的。因為可能被高速旋轉的刀具機器纏捲以致發生意 外。工作或排練時除非需要,長髮者請將綁髮或戴帽子。
◆凡切割機械操作時應 佩戴防護眼罩 以防料屑飛入眼中。
(二)安全規章
◆請服從指導老師、導演、舞監、各組組長的指示。
◆實習教室、舞台上、化妝�服裝間、佈景工廠、控制室內與觀眾席中嚴禁吸菸、飲食、嬉戲、衝突、 大聲喧譁,教室內不明白之機械控制按鈕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觸動。
◆排戲、操作機具等工作,務須專心一致作業,精神狀態恍惚或過度疲勞都容易發生意外。
◆操作機具前應熟之其操作方式及機具性質,如有不明白之處,切勿私自猜想執行,否則後果自行負 責。操作液體作業時,應盡量避免潑灑至非作業區,如有不慎,應即刻處理擦乾以免造成他人打滑危險。
◆任何機具及電器故障或損壞應即刻報告助教或教師請予處理。
◆不可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舞台、控制室與劇場。
◆絕不獨自攀爬梯子(一定要在有人穩住梯腳的狀況下才可爬梯子)。
◆絕不站立於懸桿之上。
◆於地面臨時製做之模具作業完後應即刻拔除或以鋸馬圍住。
◆絕不在沒有告知舞台工作人員的狀況下讓起重機或舞台陷阱區(trap)開著。
◆絕不獨自搬運任何過大的物品。
◆絕不在沒有告知舞台工作人員的狀況下遺留工具在梯子(特別是頂端)上。
◆要以螢光或電工膠帶將走位與道具定位。
◆在技術彩排之前,一定要引導所有幕前、幕後工作人員走過道具位置、後台區域與緊急出口,並指明 危險區域。
◆作業完、排練後後應主動清理使用區域,舉凡通道、出入口與使用空間應保持暢通,嚴禁堆放道具、 完成或未完成之佈景及材料。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
Office Hours |
|
指定閱讀 |
|
參考書目 |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依「國立臺灣大學戲劇學系製作課程評分辦法 」 |
100% |
國立臺灣大學戲劇學系製作課程評分辦法
壹、適用範圍:本系製作課程及畢業製作課程。
貳、評分依據:課程之評分由各組老師依學生之其工作態度及執行能力給予基本評分以及本辦法所設扣分標準,並開會討論是否同意。
參、評分標準:A+:95,A:90,A-:85,B+:80,B:75,B-:70,C+:65,C:60,C-:55,D:50。
肆、扣分依據:依各學生之出缺席情形給予扣分。
伍、扣分標準:一、製作期間: 1.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總分一分。 2.無故缺席一次扣總分三分。 3.請假須於開始上工(或排練)前24小時親自向各組負責之老師請假,老師有權決定準假與否,請假一次扣總分二分。逾時請假一律以無故缺席計算。二、進劇場演出期間: 1.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總分三分。 2.無故缺席一次扣總分六分。 3.非重大事故不得請假,如非情勢異常急迫,需於一週前備妥書面證明資料親自向演策會執行製作請假,執行製作有權決定準假與否,請假一次扣總分四分。逾時請假一律不准。三、演出期及製作期之違規點數於學期期末合併計算,違規點數累計六分以上(含六分)一律以不及格計算。評分會議將依各學期狀況調整違規重修標準,不另行公告。四、製作課出缺席記錄亦可視為排練課評分參考依據。五、重大事故或臨時突發之意外將由演策會裁決。六、參予畢業製作課程同學報考研究所請假事宜: (1) 向舞台監督申請該日「職務代理人證明」,連同「准考證影本」,繳交至系辦技術助教審核。 (2) 依規定辦理者,請假該日不予扣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