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課單位系所:1030 歷史系
課程:一般課程 選修
課號:123U0150 班次: 學分:2
名稱:名公書判清明集選讀
授課教師:梁庚堯
課程大綱內容:
本課程供三、四年級學生選修,碩士班、博士班研究生有興趣者亦可選修,是一學期兩學分的課程。
《名公書判清明集》是南宋後期一部地方官判決訴訟案件的判詞彙編,深受研究宋史的學者所重視。書中所收的判詞,對於訴訟的緣由常有詳細的描述,內容牽涉到社會各個階層、生活的各個方面,有助於了解宋代的社會。地方官也會在判詞中說明他作判決的理由,以及所根據的法律條文,有助於了解當時法律的內容和運用,也有助於了解地方官對於法律和社會所持的態度。而法律條文和地方官的態度,又可以反映當時社會的情況。
本課程從《名公書判清明集》中,選若干篇,引導學生閱讀,一方面藉以培養學生閱讀古籍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從閱讀中認識宋代社會、法律與地方行政的部分情形。本課程除課堂講授外,另有簡單作業。碩士班、博士班研究生修習本課程者,須交研究報告一篇。
本課程除課堂講授外,學生須事先閱讀分發的史料,以便於課堂上參與討論,並有作業,研究生修習本課程者,須另交研究報告一篇。學期成績計算以平時成績(含上課情況、作業或研究報告)佔50%,期末考成績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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