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藝術概論 INTRODUCTION TO ARTS |
開課學期 |
97-2 |
授課對象 |
學程 藝術設計學分學程 |
授課教師 |
李賢輝 |
課號 |
Thea5802 |
課程識別碼 |
129 U4050 |
班次 |
|
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五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共105 |
備註 |
兼通識。藝術設計學程學生優先。屬「人文藝術類」。 總人數上限:140人 |
課程網頁 |
http://140.112.185.185/fineart/ |
課程簡介影片 |
|
核心能力關聯 |
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
課程大綱
|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
課程概述 |
藝術是唯一能提昇人類生命境界和精神層次的活水源頭,但其本身不能自動走進我們的生活,需要我們去發掘,面臨美好的藝術時,方能意識到自我的存在及體驗生命意義。而藝術創作者、藝術欣賞者和藝術批評者,三者環環相扣,且藝術批評家成為欣賞者與創作者間的一座橋樑。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是針對通識教育所賦予的任務,從藝術的意義、起源、分類的介紹、藝術的形式和內容、藝術的創作、藝術的欣賞與批評,到藝術與人生的關係等,從淺而廣的角度入手,提供一個概念式的印象,然後貫通於各專門學科的應用上。 |
課程要求 |
本課程將經常點名,若3次點名不到請即刻辦理停修。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
Office Hours |
|
指定閱讀 |
|
參考書目 |
遠蝛鴃A《藝術概論》,台北:文京圖書,1990。
謝東山,《藝術概論》,台北:偉華書局,2001。
蔣勳,《藝術概論》,台北:東華書局,2001。
李美蓉,《視覺藝術概論》,台北:熊獅圖書,1997。
Herbert Read著,梁錦均譯,《藝術的意義》,台北:遠流,2006。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