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精神病理學:理論與實務二 PSYCHOPATHOLOGY : THEORY AND PRACTICE (II) - EXAMPLE OF SHIZOPHRENIA |
開課學期 |
97-2 |
授課對象 |
理學院 臨床心理學組 |
授課教師 |
胡海國 |
課號 |
Psy7032 |
課程識別碼 |
227 M207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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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8,9(15:30~17:20) |
上課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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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限修過精神醫學或心理學相關課程者 總人數上限: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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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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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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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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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精神病理學:理論與實務(二)是著重於疾病各論與臨床個案現象學互動所得描述性會談資料之精神病理分析。相對於精神病理學:理論與實務(一)則重精神病理學理論模式、方法與工具之課程,此課程較則重實務性精神病理學之內容與討論。貫穿精神病理學:理論與實務(一)與(二)之基本理論。是以個體自我天人合一觀為基礎之精神病理演進理論模式之闡述與應用。
精神病理學:理論與實務(二)之實際內容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疾病、焦慮症、藥癮(飲酒問題)等4類精神疾病之精神病理分析,這是所謂疾病各論之精神病理內容;另外一部份是老師與患者依現象學互動理論所進行實際會談資料,經錄音、抄錄而成資料,進行精神病理分析。此精神病理分析是以現象學之描述性觀點為基本,進行精神病理生理與精神病理心理分析,呈現精神病理分析方法與結果。以分析結果討論該結果應用於患者內在心理情境之瞭解,臨床病理問題之綜合性歸類,以及臨床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家庭治療、社會情境處置與安排以及社區精神醫療等之適用性之討論。 |
課程目標 |
此課程較則重實務性精神病理學之內容與討論。貫穿精神病理學:理論與實務(一)與(二)之基本理論。是以個體自我天人合一觀為基礎之精神病理演進理論模式之闡述與應用。 |
課程要求 |
限心理學研究所與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各研究所學生選修。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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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四 17:00~19:00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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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1)胡海國、林信男編譯:ICD-10精神與行為障礙之分類與臨床描述 (健康世界)。
(2)胡海國編著:精神醫學診斷手冊,第二版 (健康世界)。
(3)胡海國、林信男編著:生物精神醫學 (健康世界)。
(4)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Diagnosis and Statistical Manual, 4th ed.(DSM-IV)
(5)Neurobiology of Mental Illness (second edition). Dennis S. Charney and Eric J Nestle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6)Comprehensive Textbook of Psychiatry 8th ed. B. Sadock, V. Sadock, New York, Lippincott Williams & Wilkins, 2005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期末考 |
70% |
期末考試 (包括疾病各論精神病理與個案會談資料精神病理分析) |
2. |
出席 |
30% |
平時上課之討論參與度及深度、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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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19 |
緒論:演進模式精神病理學、症候群、疾病、分類、精神醫學 |
第2週 |
2/26 |
精神分裂症(1):定義與分類 |
第3週 |
3/05 |
精神分裂症(2):心理生理學與神經生理學病理 (a) |
第4週 |
3/12 |
精神分裂症(2):心理生理學與神經生理學病理 (b) |
第5週 |
3/19 |
情感疾病:影像學探討 (a) |
第6週 |
3/26 |
情感疾病:影像學探討 (b) |
第7週 |
4/02 |
精神作用物質濫用/依賴:多元病理因素 |
第8週 |
4/09 |
性格與性格違常:神經生物學探討 |
第9週 |
4/16 |
精神疾病之預防:以精神分裂症為例 |
第10週 |
4/23 |
個案會談與精神病理分析(1) |
第11週 |
4/30 |
個案會談與精神病理分析(2) |
第12週 |
5/07 |
個案會談與精神病理分析(3) |
第13週 |
5/14 |
個案會談與精神病理分析(4) |
第14週 |
5/21 |
Open |
第15週 |
5/28 |
個案會談與精神病理分析(5) |
第16週 |
6/04 |
個案會談與精神病理分析(6) |
第17週 |
6/11 |
課程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