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一
The Constitution &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Ⅰ) 
開課學期
100-1 
授課對象
政治理論組  
授課教師
陳淳文 
課號
PS1031 
課程識別碼
302 24410 
班次
01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帶 
上課時間
星期四7,8(14:20~16:20) 
上課地點
新203 
備註
總人數上限:60人
外系人數限制:1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01constitution_gov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為一年之課程,上學期以政府體制為中心,下學期則以人權為重心。政府體制部分的講授內容,以憲政理論分析為主,輔以大法官相關解釋及我國實際憲政爭議。課程重視思考與演繹,期待修習者進行思考並參與討論。 

課程目標
本學期分憲法學之一般理論、中央政府體制與憲法機關職權、及違憲審查制度等三大部分。期望學生能瞭解我國政治性憲法之內容及實際憲政運作。為使修習者能進入法治國的世界裡,本課程要求學員必須能夠閱讀並理解大法官之相關解釋。整體授課目標在於建立修習者之基本憲法學與法治主義之相關知識,使其具備現代統治菁英應有的公法學基礎與法治觀。對於將來不以政治為其職業者,亦能透過本課程之訓練,成為一個現代法治國之成熟公民。


 
課程要求
課前預習
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
上課須備有大法官解釋之法典
不定期隨堂考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每週四 14:30~15:30 備註: 請事先預約 
指定閱讀
釋字第419號,釋字第499號,釋字第520號,釋字第550號,釋字第613號,釋字第632號,釋字第645號、釋字第665號


 
參考書目
張君勱,《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台灣商務出版。
荊知仁,《中國立憲史》,聯經出版。
胡春惠,《民國憲政運動》,正中出版。
法治斌、董保城,《中華民國憲法》,元照出版。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作者自刊。
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作者自刊。
李惠宗,《憲法要義》,元照出版。
林子儀等四人合著,《憲法─權力分立》,學林出版。
李念祖,《憲法原理與基本人權概論》,三民出版。
湯德宗,《憲法對話、對話憲法》,電子有聲書,新學林出版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末筆試 
40% 
期末考試成績 
2. 
隨堂測驗 
40% 
數次不定期隨堂筆試,缺考者不予補考。 
3. 
平時成績 
20% 
上課出席、參與討論情況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15  憲法之意義 
第2週
9/22  憲法之目的與西方憲法之內涵與特質
(釋字第419號解釋) 
第3週
9/29  憲法之制定憲法、修改與廢止
(釋字第499號解釋) 
第4週
10/6  違憲審查制
(釋字第520號解釋) 
第5週
10/13  憲法的解釋與適用(釋字第665號解釋) 
第6週
10/20  立憲簡史  
第7週
10/27  修憲簡史(一)  
第8週
11/3  修憲簡史(二) 
第9週
11/10  人民之參政權與公民投票
(釋字第645號解釋) 
第10週
11/17  行政與立法二權之運作(一)
(釋字第585號解釋) 
第11週
11/24  行政與立法二權之運作(二)
(釋字第613號解釋) 
第12週
12/1  行政與立法二權之運作(三)  
第13週
12/8  中央與地方分權(一)
(釋字第550號解釋) 
第14週
12/15  中央與地方分權(二)
(釋字第553號解釋) 
第15週
12/22  考試與監察權
(釋字第632號解釋) 
第16週
12/29  司法權 (一) :司法二元主義與司法改革
(釋字第530號解釋) 
第17週
1/5  司法權 (二) :司法獨立  
第18週
1/12  期末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