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一 The Constitution &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Ⅰ) |
開課學期 |
105-1 |
授課對象 |
政治理論組 |
授課教師 |
湯德宗 |
課號 |
PS1031 |
課程識別碼 |
302 24410 |
班次 |
01 |
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帶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8,9,10(15:30~18:20) |
上課地點 |
社科403 |
備註 |
本課程將全程錄影並置於臺大開放式課程網站http://ocw.aca.ntu.edu.tw/ntu-ocw/ 總人數上限:100人 外系人數限制: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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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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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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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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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身為法治國家的主人翁,且為主持正義的法律人,必須瞭解憲法。
本課程希望經由淺近通俗的語言、鮮活有趣的事例,引領學子一窺憲法學堂奧。上課方法將力求實踐兩項原則:
一、見樹亦見林。講授範圍將儘量涵蓋憲法上所有的條文,並深入解析重要的大法官解釋。以期兼採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優點,兼顧教學的廣度與深度。
二、講授與討論並重。為改正國人好於私下物議,怯於公開論辯的劣習,培養理性思辨、積極參與的能力,本課程除由教師講授外,將選擇時事相關議題,由同學分組提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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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對人權基本理念之瞭解,並理解我國人權體系及其救濟程序。 |
課程要求 |
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
平時筆試與期末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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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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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備註: 課後半小時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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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湯德宗,《對話憲法.憲法對話》下冊(天宏:增訂三版,民國2016/09)。
吳庚&陳淳文,《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2014/09 增訂版)。
湯德宗,《憲法結構與動態平衡:權力分立新論 卷一》(天宏:增訂四版2014)。
湯德宗,《違憲審查與動態平衡:權力分立新論 卷二》(天宏:增訂四版2014)。
個人網頁:http://idv.sinica.edu.tw/dennis/
課外讀物書目
(得於上學期期末考前,以電子檔寄交讀書心得,每篇以800字為原則,列入學期總成績酌予加分項目)
黃仁宇,《中國大歷史》(聯經,1993)
韋政通,《毛澤東與文化大革命》(立緒,2001)
齊邦媛,《巨流河》(天下,2009)
李一冰,《蘇東坡新傳》(聯經,1996)
許仁圖,《論語一章》(河洛,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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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學期考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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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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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平時成績(含到課紀錄、課堂問答表現、隨堂作業、課外讀物心得報告等)增減,合計為學期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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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9/15 |
中秋節放假一次 |
第2週 |
9/22 |
課程介紹;勵志 |
第3週 |
9/29 |
活在憲政時代-- 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與自我實現 |
第4週 |
10/06 |
人權的概念與分類 |
第5週 |
10/13 |
人權的保障與限制 |
第6週 |
10/20 |
平等權真諦-- 合理的差別待遇 |
第7週 |
10/27 |
平等權指標案例演習-- 違憲審查基準體系建構 |
第8週 |
11/03 |
人身自由 |
第9週 |
11/10 |
人身自由指標案例演習-- 比例原則適用檢視 |
第10週 |
11/17 |
不受軍事審判 & 居住遷徙自由 |
第11週 |
11/24 |
言論自由 |
第12週 |
12/01 |
言論自由指標案例演習 |
第13週 |
12/08 |
秘密通訊、宗教信仰與集會結社自由 |
第14週 |
12/15 |
財產權 |
第15週 |
12/22 |
參政權 |
第16週 |
12/29 |
受益權 |
第17週 |
1/05 |
其他基本人權 |
第18週 |
1/12 |
學期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