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一 The Constitution &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Ⅰ) |
開課學期 |
110-1 |
授課對象 |
臺灣研究學程 |
授課教師 |
湯德宗 |
課號 |
PS1031 |
課程識別碼 |
302 24410 |
班次 |
01 |
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帶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8,9(15:30~17:20) |
上課地點 |
社科202 |
備註 |
兼臺灣研究學程,臺灣政經社法領域。 總人數上限:100人 外系人數限制:2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101PS1031_01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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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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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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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身為法治國家的主人翁,且為主持正義的法律人,必須瞭解憲法。
本課程希望經由淺近通俗的語言、鮮活有趣的事例,引領學子一窺憲法學堂奧。上課方法將力求實踐兩項原則:
一、見樹亦見林。講授範圍將儘量涵蓋憲法上所有的條文,並深入解析重要的大法官解釋。以期兼採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優點,兼顧教學的廣度與深度。
二、講授與討論並重。為改正國人好於私下物議,怯於公開論辯的劣習,培養理性思辨、積極參與的能力,本課程除由教師講授外,將選擇時事相關議題,由同學分組提出評論。 |
課程目標 |
對人權基本理念之瞭解,並理解我國人權體系及其救濟程序。 |
課程要求 |
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
平時筆試與期末筆試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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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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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待補 |
參考書目 |
湯德宗,《對話憲法.憲法對話》下冊(天宏:增訂三版,民國2019/09)。
http://ocw.aca.ntu.edu.tw/ntu-ocw/ocw/cou/105S104
吳庚&陳淳文,《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2018/09 增訂六版)。
湯德宗,《憲法結構與動態平衡:權力分立新論 卷一》(天宏:增訂四版
2014)。
湯德宗,《違憲審查與動態平衡:權力分立新論 卷二》(天宏:增訂四版
2014)。
所有課程相關資訊,請以老師的個人網頁為主:http://idv.sinica.edu.tw/dennis/
課外讀物書目
(得於上學期期末考前,以電子檔寄交讀書心得,每篇以800字為原則,列入學期總成績酌予加分項目)
黃仁宇,《中國大歷史》(聯經,1993)
韋政通,《毛澤東與文化大革命》(立緒,2001)
齊邦媛,《巨流河》(天下,2009)
John Mearsheimer著,王義桅、唐小松譯,《大國政治的悲劇》(麥田,2017)
黃清龍,《蔣經國日記揭密》(時報,2020)
徐復觀,《儒家政治思想與民主自由人權》(學生書局,2015)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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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9/23 |
課程介紹(群英匯聚、對話憲法) |
第2週 |
9/30 |
活在憲政時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與自我實現 |
第3週 |
10/07 |
人權的概念與分類 |
第4週 |
10/14 |
人權的保障與限制 |
第5週 |
10/21 |
平等權真諦—合理的差別待遇 |
第6週 |
10/28 |
平等權指標案例演習—違憲審查基準體系建構 |
第7週 |
11/04 |
人身自由 |
第8週 |
11/11 |
人身自由指標案例演習—比例原則適用操演 |
第9週 |
11/18 |
不受軍事審判 & 居住遷徙自由 |
第10週 |
11/25 |
言論自由 |
第11週 |
12/02 |
言論自由指標案例演習 |
第12週 |
12/09 |
秘密通訊、宗教信仰與集會結社自由 |
第13週 |
12/16 |
財產權 |
第14週 |
12/23 |
參政權 |
第15週 |
12/30 |
受益權 |
第16週 |
1/06 |
其他(未列舉)基本人權 |
第17週 |
1/13 |
期末考(較校曆延後一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