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一
The Constitution &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Ⅰ) 
開課學期
113-1 
授課對象
臺灣研究學程  
授課教師
湯德宗 
課號
PS1031 
課程識別碼
302 24410 
班次
01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帶 
上課時間
星期四8,9(15:30~17:20) 
上課地點
社科201 
備註
兼「臺灣研究學分學程」社經與法政領域。
限學士班學生 且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0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身為法治國家的主人翁,必須瞭解憲法—一門如何建構國家、律定群己(公私)關係的學問。本課程希望經由淺近通俗的語言、鮮活有趣的事例,引領學子一窺憲法學堂奧。

授課方法將力求實踐以下兩項原則:

一、見樹亦見林。講授範圍將儘量涵蓋憲法所有條文,並深入解析重要的大法官解釋(指標解釋),以期兼採(歐洲)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教學長處,兼顧教學的廣度與深度。

二、講授並討論。為培養學生「主動學習」(active learning)的習慣及理性思辨(deliberation)的能力,本課程將盡可能以詢答、對話的方式進行,並注重相關時事的憲法分析,俾將憲法融入社會生活中。

本課程無期中考,以「學期考試」成績為基礎,按平時成績加、減分後,合計為學期成績。

平時成績包含:1. 出席紀錄;2. 課堂表現;3. 隨堂作業;4. 課外閱讀心得等。合計不超過10分。

請於上學期期末考試前,以Word電子檔,繳交讀書心得(每篇以800字為原則),將列入「平時成績」酌予加分。
 

課程目標
對人權基本理念之瞭解,並理解我國人權體系及其救濟程序。 
課程要求
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
加分作業與期末筆試 
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教科書】

湯德宗,《對話憲法․憲法對話》上冊(2024/09)。
http://ocw.aca.ntu.edu.tw/ntu-ocw/ocw/cou/105S104(台大開放式課程)


【參考書】

吳庚&陳淳文,《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2023/09,增訂八版)。

湯德宗,《憲法結構與動態平衡:權力分立新論 卷一》(天宏:增訂四版,2014)。

湯德宗,《違憲審查與動態平衡:權力分立新論 卷二》(天宏:增訂四版,2014)。


【課外讀物書目】

徐復觀,《徐復觀文存》(臺灣學生書局,1991)

黃年,《希望習近平看到此書—化解兩岸困局》(天下文化,2021)

葉嘉瑩,《陶淵明飲酒詩講錄》(桂冠,2003)

高華,《紅太陽是怎樣升起的》(香港中文大學,2001)

沈珮君,《他鄉․故鄉》(聯經,2024)

方德萬 (Hans van de Ven),《戰火中國China at War 1937-1952》(2020)

楊渡,《有溫度的台灣史》(上、下)(南方家園文化,2018)

周宏濤(口述)、汪士淳(撰寫),《蔣公與我—見證中華民國關鍵變局》(天下文化,2005)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1.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2.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024/09/05  課程介紹_群英匯聚 對話憲法;各正性命,贈語新鮮人
湯德宗教授簡歷
大法官講堂_湯德宗教授YouTube影片清單
 
第2週
2024/09/12  什麼是憲法—立憲主義精義 
第3週
2024/09/19  五權分治、平等相維—權力分立原則的理論與實務 
第4週
2024/09/26  比較憲法結構—權力分立原則實作類型 
第5週
2024/10/03  回首來時路—民國百年憲法變遷 
第6週
2024/10/10  國慶日(放假) 
第7週
2024/10/17  國民主權原則與國民大會—釋字499號解釋釋義 
第8週
2024/10/24  總統—虛位vs.實權國家元首的制度抉擇 
第9週
2024/10/31  行政院—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第10週
2024/11/07  立法院—國家最高立法機關 
第11週
2024/11/14  司法院—國家最高司法機關&違憲審查制度 
第12週
2024/11/21  憲法解釋與憲法結構—憲法結構解釋方法 
第13週
2024/11/28  考試院—獨立合議制文官制度主管機關 
第14週
2024/12/05  監察院—獨立咎責機關(常設獨立檢察官群)? 
第15週
2024/12/12  中央地方權限劃分—受憲法保障的地方立法權
地方制度—憲法保留的地方自治
 
第16週
2024/12/19  期末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