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一
The Constitution &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Ⅰ) 
開課學期
103-1 
授課對象
公共行政組  
授課教師
陳淳文 
課號
PS1031 
課程識別碼
302 24410 
班次
03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帶 
上課時間
星期四7,8(14:20~16:20) 
上課地點
新505 
備註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80人
外系人數限制:2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31PS1031_03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為一年之課程,上學期以政府體制為中心,下學期則以人權為重心。政府體制部分的講授內容,以憲政理論分析為主,輔以大法官相關解釋及我國實際憲政爭議。課程重視思考與演繹,期待修習者進行思考並參與討論。 

課程目標
本學期分憲法學之一般理論、中央政府體制與憲法機關職權、及違憲審查制度等三大部分。期望學生能瞭解我國政治性憲法之內容及實際憲政運作。為使修習者能進入法治國的世界裡,本課程要求學員必須能夠閱讀並理解大法官之相關解釋。整體授課目標在於建立修習者之基本憲法學與法治主義之相關知識,使其具備現代統治菁英應有的公法學基礎與法治觀。對於將來不以政治為其職業者,亦能透過本課程之訓練,成為一個現代法治國之成熟公民。


 
課程要求
課前預習
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
上課須備有大法官解釋之法典
不定期隨堂考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每週四 14:30~15:30 
指定閱讀
吳庚、陳淳文,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增訂版),作者自刊,2014年9月。(指定教科書)
釋字第419號,釋字第499號,釋字第520號,釋字第550號,釋字第613號,釋字第632號,釋字第645號、釋字第665號


 
參考書目
張君勱,《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台灣商務出版。
荊知仁,《中國立憲史》,聯經出版。
胡春惠,《民國憲政運動》,正中出版。
法治斌、董保城,《中華民國憲法》,元照出版。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作者自刊。
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作者自刊。
李惠宗,《憲法要義》,元照出版。
林子儀等四人合著,《憲法─權力分立》,學林出版。
李念祖,《憲法原理與基本人權概論》,三民出版。
湯德宗,《憲法對話、對話憲法》,電子有聲書,新學林出版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Ceiba心得發表 
30% 
分為心得分享和回應兩部分,詳見評分標準檔案。 
2. 
課堂參與表現與小考 
30% 
課堂發言與上課表現。 數次不定期隨堂筆試,缺考者不予補考。 
3. 
期末考 
40% 
學期最後一週進行筆試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課程內容介紹
 
第2週
  憲法之意義(釋字第419號解釋)【第一編 第一章】 
第3週
  憲法之目的與西方憲法之內涵與特質(釋字第520號解釋)【第一編 第一章第一節】
 
第4週
  憲法之制定與廢止 
第5週
  憲法之修改(釋字第499號解釋)【第一編第二章、第三章】 
第6週
  憲法之修改(二)【第三篇第三章】 
第7週
  違憲審查制度
(釋字第328號解釋)【第四編第一章、第三章】 
第8週
  立憲簡史 
第9週
  修憲簡史 
第10週
  人民之參政權與公投(釋字第645號解釋)【第二編 第五章 第一節】 
第11週
  行政與立法二權之運作(一)(釋字第613號解釋)【第三編 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 
第12週
  行政與立法二權之運作(二)
 
第13週
  中央與地方分權(釋字第550號解釋):地方自治實務【第三編 第十章】 
第14週
  考試與監察(釋字第632號解釋)【第三編 第八章、第九章】 
第15週
  司法權:司法二元主義與司法改革(釋字第530號解釋)、司法獨立 【第三編 第七章】  
第16週
  開國紀念日放假 
第17週
  期末考(一) 
第18週
  期末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