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二 THE CONSTITUTION &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II) |
開課學期 |
97-2 |
授課對象 |
政治理論組 |
授課教師 |
陳淳文 |
課號 |
PS1032 |
課程識別碼 |
302 24420 |
班次 |
01 |
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帶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7,8(14:20~16:20) |
上課地點 |
普201 |
備註 |
雙修輔系者出示歷年成績單證明加選。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75人 外系人數限制: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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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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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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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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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學期將以人權為授課重心,並將加強司法案例之理解。課程包括傳統之自由權與爾後發展之社會權。對於新興基本權也會略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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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對人權基本理念之瞭解,並理解我國人權體系及其救濟程序。 |
課程要求 |
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
平時筆試與期末筆試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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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三 13:40~15:20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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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法治斌、董保城,《中華民國憲法》,元照出版。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作者自刊。
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作者自刊。
李惠宗,《憲法要義》,元照出版。
林子儀等四人合著,《憲法─權力分立》,學林出版。
李念祖,《憲法原理與基本人權概論》,三民出版。
李念祖,《案例憲法》,三民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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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平時表現 |
10% |
出席與上課參與 |
2. |
平時考 |
40% |
3至4次的不定期不預警之平時考,考核出席情形與平時準備課程之情形。凡未事前請假者,一律不予補考,當次成績以0分計算。 |
3. |
期末考 |
50% |
期末筆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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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19 |
監察與考試權 |
第2週 |
2/26 |
中央與地方均權 |
第3週 |
3/05 |
人權之起源與演進 |
第4週 |
3/12 |
人權之限制 |
第5週 |
3/19 |
生命權 |
第6週 |
3/26 |
人身自由(一):處分身體之自由 |
第7週 |
4/02 |
人身自由(二):人身安全與自由 |
第8週 |
4/09 |
人身自由(二):人身安全與自由 |
第9週 |
4/16 |
人身自由(三):隱私權,居住權與遷徙自由 |
第10週 |
4/23 |
精神自由(一):意見自由 |
第11週 |
4/30 |
精神自由(一):意見自由 |
第12週 |
5/07 |
精神自由(二):信仰自由與學術自由 |
第13週 |
5/14 |
精神自由(二):信仰自由與學術自由 |
第14週 |
5/21 |
公共(集體)自由(一):集會自由 |
第15週 |
5/28 |
公共(集體)自由(二):結社自由 |
第16週 |
6/04 |
工作權與財產權之保障(一) |
第17週 |
6/11 |
工作權與財產權之保障(二) |
第18週 |
6/18 |
工作權與財產權之保障(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