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二 The Constitution &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Ⅱ) |
開課學期 |
105-2 |
授課對象 |
臺灣研究學程 |
授課教師 |
湯德宗 |
課號 |
PS1032 |
課程識別碼 |
302 24420 |
班次 |
01 |
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帶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8,9,10(15:30~18:20) |
上課地點 |
社科403 |
備註 |
屬臺灣研究學程「臺灣政經社法領域課程」本課程將全程錄影並置於臺大開放式課程網站http://ocw.aca.ntu.edu.tw/ntu-ocw/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70人 外系人數限制: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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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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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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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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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身為法治國家的主人翁,且為主持正義的法律人,必須瞭解憲法。
本課程希望經由淺近通俗的語言、鮮活有趣的事例,引領學子一窺憲法學堂奧。
上課方法將力求實踐兩項原則:
一、見樹亦見林。講授範圍將儘量涵蓋憲法上所有的條文,並深入解析重要的大法
官解釋。以期兼採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優點,兼顧教學的廣度與深度。
二、講授與討論並重。為改正國人好於私下物議、怯於公開論辯的劣習,培養理性
思辨、積極參與的能力,本課程除由教師講授外,將選擇時事相關議題,由同學分
組提出評論。 |
課程目標 |
對人權基本理念之瞭解,並理解我國人權體系及其救濟程序。 |
課程要求 |
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
平時筆試與期末筆試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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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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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待補 |
參考書目 |
湯德宗,《對話憲法.憲法對話》上冊(天宏:增訂三版, 2015)。
吳庚&陳淳文,《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2015/09 增訂四版)。
湯德宗,《憲法結構與動態平衡:權力分立新論 卷一》(天宏:增訂四版,2014)。
湯德宗,《違憲審查與動態平衡:權力分立新論 卷二》(天宏:增訂四版,2014)。
個人網頁:http://idv.sinica.edu.tw/dennis/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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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3 |
上學期期末考試檢討 |
第2週 |
3/02 |
民國百年立憲回顧 |
第3週 |
3/09 |
什麼是憲法
-- 憲法與立憲主義 |
第4週 |
3/16 |
五權分治、平等相維
-- 權力分立原則的理論與實用 |
第5週 |
3/23 |
比較憲法結構
-- 權力分立原則實作類型 |
第6週 |
3/30 |
回首來時路
-- 憲改的背景、動力與結果 |
第7週 |
4/06 |
國民主權原則與國民大會
-- 釋字499號解釋解析 |
第8週 |
4/13 |
總統
-- 虛位或實權國家元首的抉擇 |
第9週 |
4/20 |
行政院
-- 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
第10週 |
4/27 |
立法院
-- 從「負責」到「制衡」 |
第11週 |
5/04 |
違憲審查制度
-- 宏觀定位、循序改造 |
第12週 |
5/11 |
憲法解釋與憲法結構 |
第13週 |
5/18 |
司法院
-- 大法官與法官 |
第14週 |
5/25 |
考試院
-- 國家最高考試機關 |
第15週 |
6/01 |
監察院
-- 國家最高監察機關 |
第16週 |
6/08 |
中央地方權限劃分 |
第17週 |
6/15 |
地方制度 |
第18週 |
6/22 |
期末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