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二 The Constitution &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Ⅱ) |
開課學期 |
108-2 |
授課對象 |
臺灣研究學程 |
授課教師 |
湯德宗 |
課號 |
PS1032 |
課程識別碼 |
302 24420 |
班次 |
01 |
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帶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8,9(15:30~17:20) |
上課地點 |
社科202 |
備註 |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00人 外系人數限制:2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82PS1032_01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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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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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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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身為法治國家的主人翁,且為主持正義的法律人,必須瞭解憲法。
本課程希望經由淺近通俗的語言、鮮活有趣的事例,引領學子一窺憲法學堂奧。上課方法將力求實踐兩項原則:
一、見樹亦見林。講授範圍將儘量涵蓋憲法上所有的條文,並深入解析重要的大法官解釋。以期兼採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的優點,兼顧教學的廣度與深度。
二、講授與討論並重。為改正國人好於私下物議,怯於公開論辯的劣習,培養理性思辨、積極參與的能力,本課程除由教師講授外,將選擇時事相關議題,由同學分組提出評論。 |
課程目標 |
對人權基本理念之瞭解,並理解我國人權體系及其救濟程序。 |
課程要求 |
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
平時筆試與期末筆試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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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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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待補 |
參考書目 |
湯德宗,《對話憲法.憲法對話》下冊(天宏:增訂三版,民國2016/09)。
吳庚&陳淳文,《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2014/09 增訂版)。
湯德宗,《憲法結構與動態平衡:權力分立新論 卷一》(天宏:增訂四版2014)。
湯德宗,《違憲審查與動態平衡:權力分立新論 卷二》(天宏:增訂四版2014)。
個人網頁:http://idv.sinica.edu.tw/dennis/
課外讀物書目
(得於上學期期末考前,以電子檔寄交讀書心得,每篇以800字為原則,列入學期總成績酌予加分項目)
黃仁宇,《中國大歷史》(聯經,1993)
韋政通,《毛澤東與文化大革命》(立緒,2001)
齊邦媛,《巨流河》(天下,2009)
李一冰,《蘇東坡新傳》(聯經,1996)
許仁圖,《論語一章》(河洛,2011)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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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03/05 |
上學期期末考試題解答 |
第2週 |
03/12 |
什麼是憲法—立憲主義精義 |
第3週 |
03/19 |
五權分治、平等相維—權力分立原則的理論與實務 |
第4週 |
03/26 |
比較憲法結構—權力分立原則實作類型 |
第5週 |
04/02 |
兒童節放假 |
第6週 |
04/09 |
回首來時路—民國百年憲法變遷
&
國民主權原則與國民大會—釋字499號解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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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週 |
04/16 |
總統
—虛位或實權國家元首的制度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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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週 |
04/23 |
行政院
—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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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週 |
04/30 |
立法院
—從「老闆」到「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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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週 |
05/07 |
司法院
—大法官與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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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週 |
05/14 |
違憲審查制度
—宏觀定位、循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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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週 |
05/28 |
憲法解釋與憲法結構
—大法官應如何守護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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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週 |
06/04 |
考試院—獨立於行政院之外的合議制行政機關
&
監察院—追究政治責任或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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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週 |
06/11 |
中央地方權限劃分—受憲法保障的地方立法權
&
地方制度—受憲法保留的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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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週 |
06/18 |
期末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