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二
The Constitution &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Ⅱ) 
開課學期
104-2 
授課對象
臺灣研究學程  
授課教師
蔡季廷 
課號
PS1032 
課程識別碼
302 24420 
班次
02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帶 
上課時間
星期三8,9(15:30~17:20) 
上課地點
社科403 
備註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90人
外系人數限制:15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42PS1032_02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是政治系一年級全學年之必修課程。主要授課目的是希望讓修習同學,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原則、憲法解釋方法、與大法官實務有初步的認識。本學期有三大授課核心目標。首先,接續第一學期以「功能論」為主軸之權力分立與制衡理論,繼續講解我國憲法上的大法官違憲審查、考試、監察、與地方制度。其次,憲法上主要的基本權利條款,則為本學期的主要授課重點。最後,在進度允許之條件下,將簡短說明基本國策篇章。 

課程目標
1. 同學經常問到(包含在教學意見調查中提到),不知道學習憲法的意義是甚麼?常見的標準答案是:希望修課同學對於立憲主義的精神,不僅有初步的認識,更期待培養修課同學能真正擁抱與認同憲法的基本價值,養成討論公共事務的基本公民素養。其實說的更白話與通俗點,就是當你或他人的權利或利益,因為政府的行為而受損因而必須和政府辯論時,讓你從一個公民的角度,可以說得更有道理,更有說服其他公民的機會。
2. 本學期將繼續沿用上學期在Facebook的討論社團,有任何上課相關疑問,強烈鼓勵同學在此發言。當然,不好意思在Facebook提問的同學,還是寄email給我,回答後我會同時匿名的將問題與回答,貼在討論社團中。本學期新加入本課程的同學,請至http://www.facebook.com/groups/473313322708605/ 要求加入後,授課老師將會把你加入。 
課程要求
1. 本課程將舉行一次期中考,與一次期末考。請各位修課同學務必參與考試,無故未參加考試者,將以零分計。此外,期中與期末考成績,將各佔學期總成績的40%與45%。授課教師有權力視考試情況,調整分數。
2. 本課程另外15%的成績,將視分組討論的表現而定。請同學以四到五人為一組,針對投影片上的案例在課堂中進行討論並回答。雖然授課教師不會針對個別同學點名計算出席率,但主動發言的組別,此15%的成績表現絕對比沒有發言的組別高。若無組別舉手發言,授課教師會抽點組別發言。
3. 本學期分組討論成績將以60分起跳,請各分組同學注意自己的發言次數,以免發生筆試成績被分組討論成績下拉的情況。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吳庚、陳淳文,《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
本課程指定參考用書,是以通論形、尚在持續更新教科書為主(亦即:包含整體憲法議題,以及尚在改版並包含大法官解釋)。此外,強烈建議各位修課同學,購買一本包含行政法類別與大法官解釋的小六法,日後上課時將會常常用到。雖然有指定用書,但上課時並不是以該書為唯一藍本,而是授課教師自己的議題安排為主。除了指定用書外,以下為本課程的建議用書。
 
參考書目
李惠宗,《憲法要義》,元照出版。
法治斌、董保城,《中華民國憲法》,元照出版。
林子儀等四人合著,《憲法─權力分立》,學林出版。
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作者自刊。
李念祖,《憲法原理與基本人權概論》,三民出版。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24  行政事務 
第2週
3/02  司法違憲審查 (接續上學期);考試院 
第3週
3/09  監察院;地方制度 
第4週
3/16  地方制度(續) 
第5週
3/23  基本權利總論 
第6週
3/30  基本權利總論(續) 
第7週
4/06  基本權利總論(續);人身自由 
第8週
4/13  人身自由;平等權 
第9週
4/20  平等權 
第10週
4/27  期中考 
第11週
5/04  教師請假 
第12週
5/11  平等權 
第13週
5/18  表現自由 
第14週
5/25  表現自由 
第15週
6/01  教師請假 
第16週
6/08  工作權 
第17週
6/15  參政權 
第18週
06/22  期末考課本閱讀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