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二 THE CONSTITUTION &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II) |
開課學期 |
98-2 |
授課對象 |
公共行政組 |
授課教師 |
陳淳文 |
課號 |
PS1032 |
課程識別碼 |
302 24420 |
班次 |
03 |
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帶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7,8(14:20~16:20) |
上課地點 |
新203 |
備註 |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00人 外系人數限制:1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982const_law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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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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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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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學期將以人權為授課重心,並將加強司法案例之理解。課程包括傳統之自由權與爾後發展之社會權。對於新興基本權也會略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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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對人權基本理念之瞭解,並理解我國人權體系及其救濟程序。 |
課程要求 |
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
平時筆試與期末筆試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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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三 14:00~15:00 每週四 15:00~15:00 備註: 週三於社科院研究室
週四於新生2樓教休室 |
指定閱讀 |
相關大法官解釋 |
參考書目 |
法治斌、董保城,《中華民國憲法》,元照出版。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作者自刊。
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作者自刊。
李惠宗,《憲法要義》,元照出版。
林子儀等四人合著,《憲法─權力分立》,學林出版。
李念祖,《憲法原理與基本人權概論》,三民出版。
李念祖,《案例憲法》,三民出版。
湯德宗,憲法有聲書,學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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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平時表現 |
10% |
出席與上課參與 |
2. |
平時考 |
40% |
3至4次的不定期不預警之平時考,考核出席情形與平時準備課程之情形。凡未事前請假者,一律不予補考,當次成績以0分計算。 |
3. |
期末考 |
50% |
期末筆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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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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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權與司法獨立 |
第2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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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之起源與演進(一) |
第3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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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之起源與演進(二) |
第4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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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之限制 |
第5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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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權(476) |
第6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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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權(618) |
第7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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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一):人身安全與自由(523) |
第8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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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二):人身自由與訴訟權之保障(665) |
第9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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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三):居住權與遷徙自由(542) |
第10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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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自由(一):意見自由(509) |
第11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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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自由(一):意見自由 |
第12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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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自由(二):思想自由(567) |
第13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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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自由(二):信仰自由與學術自由(563) |
第14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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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集體)自由(一):集會自由(445) |
第15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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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集體)自由(二):結社自由(644) |
第16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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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權與財產權之保障(649) |
第17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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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權與營業自由(570) |
第18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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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筆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