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行政法一 Administrative Law |
開課學期 |
112-1 |
授課對象 |
社會科學院 公共行政組 |
授課教師 |
黃錦堂 |
課號 |
PS2301 |
課程識別碼 |
302 4321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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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五8,9(15:30~17:20) |
上課地點 |
社科407 |
備註 |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75人 外系人數限制: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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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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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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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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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旨在介紹行政法總論的前半部,包括:
行政、行政法的定義與分類、行政法總論的意義與應有內容;
在憲法五權分立架構下之行政:法律優位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
行政組織法:區分為:「直接行政」與「間接行政」;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公營事業法、行政法人法、公法上社團法人法制(例如地方自治團體);
公務員法;
行政作用法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行政處分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的目標,在於傳授政治學系公共行政組學生之行政法專業知識。 其次,本課程也將討論大法官解釋、行政法院判決與報章案例。 |
課程要求 |
學生須事先閱讀吳庚、盛子龍,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第16版(2020)。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2小時 |
Office Hours |
每週五 14:20~15:20 備註: 也可另外經EMAIL約定。 |
指定閱讀 |
吳庚、盛子龍著,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第16版,2020年10月,三民書局總經銷。 |
參考書目 |
1、黃錦堂,2021,《行政組織法論》,增訂二版,元照出版。
2、黃錦堂,2020,「行政法的發生與發展」,收錄於翁岳生編,《行政法(上)》,
第二章,增訂四版,元照出版。
3、黃錦堂,2020,地方制度法論,增訂四版,元照出版。
4、林水波編著,2000,《政府再造》,智勝出版。
5、廖義銘,2001,「從理性到反思-後現代時期行政法基本理念之轉型」,台大政研所博士論文。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期中考 |
30% |
考試時間:一個小時。
進度:從第一堂課課本第一頁到上一週結束止。
考試方式:實例題。 |
2. |
期末考 |
70% |
考試時間:100分鐘。
進度:期中考後到上收結束之進度。
考試方式:實例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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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
上課形式 |
以錄音輔助 |
作業繳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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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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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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