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中華民國憲法專題 THE ROC CONSTITUTION:A COMPARATIVE-INSTTTUTIONAL STUDY |
開課學期 |
96-1 |
授課對象 |
社會科學院 政治學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黃錦堂 |
課號 |
PS7044 |
課程識別碼 |
322 M422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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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7,8(14:20~16:20) |
上課地點 |
社法研2 |
備註 |
本國政治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15人 外系人數限制: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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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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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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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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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旨在深化同學們憲法學的學習。憲法學得有不同的討論重點與研究途徑,例如得研究法律系所為主的釋義學(含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也得研究比較憲法與國際人權的發展(包括聯合國與歐洲聯盟所為,或其他區域性的公約),也得研究思想史(尤其有關憲政主義的緣起與理想),也得研究憲政政策與政治(含政經變遷下之憲政政策選擇或流變,也得包括微觀面之主要政治勢力或菁英的策略行動,典型者為各主要政黨的修憲主張、提出時機與合縱連橫),也得研究行為面而側重主要行動者人格、意識型態或其他影響決策的因素。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旨在服務學生,將於第一次上課時將請同學決定上課的構想與內容。經2007年10月2日的第一次上課討論,將集中於權力分立,而且關注如下子題與進度:
10/09,黃錦堂,「論當前的行憲政策與憲法解釋」。(已發)
10/16,關於我國現行政府體制以及憲法解釋學當中有關權力分立的基本理論:林子儀,「憲政體制與機關爭議之釋憲方法論」;
陳愛娥,「大法官憲法解釋權之界限—由功能法的觀點出發」。
10/23,黃昭元--司法違憲審查的正當性爭議--理論基礎與方法論的初步檢討, 台大法學論叢[TSSCI], 32卷6期,頁103-151, 2003年11月。
10/30,黃昭元--司法違憲審查的制度選擇與司法院定位, 台大法學論叢[TSSCI], 32卷5期,頁55-118, 2003年9月。
11/06,關於獨立機關:黃銘傑,「日本獨立行政機關之研究—以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為中心」(待補);黃錦堂,「德國機關獨立性之研究」。
11/13,關於行政法人的憲法問題:陳愛娥,「行政法人在台灣發展之理論與挑戰」;黃錦堂,德國「機關分權化整體責任」改革之研究(待補)。
11/20,關於行政法院對行政權之監督:黃錦堂,「行政判斷與司法審查─最高行政法院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案判決評論」。
11/27,關於考試院、監察院,或關於市民不服從(紅衫軍)。
12/04,由上課學生針對碩博士論文或專論作摘要與評論:許恆貞,林瑋翔。
12/11,涂晉誠,孫珮瑜。
12/18,周淑娟,劉漢廷。
12/25,柯達昱,詹益龍,王世傑。
01/08,彈性使用。
01/12,週六,全天0900-1700,討論同學每人的期末報告。 |
課程要求 |
1、隨堂報告:分兩部分,一為依序分配閱讀上課資料,提出摘要與評論,二為每人自行選讀兩篇文章或碩博士論文並為摘要與評論。
2、期末報告:原則上碩士班學生必須8000字,博士班學生16000字。於2008年2月11日以E-Mail寄給黃老師,並必須得到確實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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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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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詳見課程目標與進度。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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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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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9/18 |
導論 |
第2週 |
9/25 |
中秋節放假 |
第3週 |
10/02 |
導論 |
第4週 |
10/09 |
10/09,黃錦堂,「論當前的行憲政策與憲法解釋」 |
第5週 |
10/16 |
關於我國現行政府體制以及憲法解釋學當中有關權力分立的基本理論:林子儀,「憲政體制與機關爭議之釋憲方法論」;
陳愛娥,「大法官憲法解釋權之界限—由功能法的觀點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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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週 |
10/23 |
黃昭元--司法違憲審查的正當性爭議--理論基礎與方法論的初步檢討, 台大法學論叢[TSSCI], 32卷6期,頁103-151, 2003年11月。 |
第7週 |
10/30 |
10/30,黃昭元--司法違憲審查的制度選擇與司法院定位, 台大法學論叢[TSSCI], 32卷5期,頁55-118, 2003年9月。 |
第8週 |
11/06 |
關於獨立機關:黃銘傑,「日本獨立行政機關之研究—以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為中心」(待補);黃錦堂,「德國機關獨立性之研究」。 |
第9週 |
11/13 |
關於行政法人的憲法問題:陳愛娥,「行政法人在台灣發展之理論與挑戰」;黃錦堂,德國「機關分權化整體責任」改革之研究。 |
第10週 |
11/20 |
關於行政法院對行政權之監督:黃錦堂,「行政判斷與司法審查─最高行政法院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案判決評論」。 |
第11週 |
11/27 |
關於考試院、監察院,或關於市民不服從(紅衫軍)。 |
第12週 |
12/04 |
由上課學生針對碩博士論文或專論作摘要與評論:許恆貞,林瑋翔。 |
第13週 |
12/11 |
涂晉誠,孫珮瑜。 |
第14週 |
12/18 |
周淑娟,劉漢廷。 |
第15週 |
12/25 |
柯達昱,詹益龍,王世傑。 |
第16週 |
1/01 |
國定假日 |
第17週 |
1/08 |
彈性使用。 |
第18週 |
1/15 |
上課時間改為週六,全天0900-1700,討論同學每人的期末報告,原則上碩士班學生必須8000字,博士班學生16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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