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案例公法專題 SEMINAR ON CASE STUDY OF PUBLIC LAW |
開課學期 |
96-2 |
授課對象 |
社會科學院 政治學系 |
授課教師 |
陳淳文 |
課號 |
PS5018 |
課程識別碼 |
322 U139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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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三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社法研6 |
備註 |
總人數上限:16人 外系人數限制: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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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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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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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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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授課方式:教師講授、個案討論、文獻討論
課程大綱:
壹、基本法令認識
一、中央法規標準法
二、行政程序法
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四、地方制度法
五、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
貳、行政作業之基本規範
一、公文程式條例
二、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
三、法規之制定、修改與廢止
參、基本問題探討
一、法律保留
二、行政裁量
三、行政機關與行政法人
四、行政處分
五、行政契約
六、公務員法
七、國家賠償
八、訴願
二、先修課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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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延續「公法專題研究」課程之訓練,強化本系大學部高年級學生及本所研究生在公法領域內之專業能力,以期修習者得以熟悉公部門之公法專業知識,有助於日後參與國家考試或任職於公部門之工作需求。本課程乃以憲法及基本行政法規為經,個案為緯,透過個案研究,強化對憲法與行政法制之全盤了解及行政實務經驗。 |
課程要求 |
出席與參與討論
考核方式:出席及上課表現60﹪、期末報告40﹪。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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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三 14:00~15:30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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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作者自刊。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作者自刊。
葉俊榮,行政法案例分析與研究方法,三民書局。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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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0 |
中央法規標準法簡介 |
第2週 |
2/27 |
高高行93訴957,最高行95判1901,高等法院台南分院96年重上字8號(缺課退學事件) |
第3週 |
3/05 |
北高行94訴1892 (兩岸關係條例事件), 院臺訴字第0950087437號,院臺訴字第0930091695號 |
第4週 |
3/12 |
北高行92訴4808 (水土保持事件) |
第5週 |
3/19 |
北高行89訴1833,最高行91判467(二一退學事件) |
第6週 |
3/26 |
行政89年判字738(公費留考事件) |
第7週 |
4/02 |
最高行90度判字第505號(警大招生改成績事件) |
第8週 |
4/09 |
北高行91訴386 (電玩勒令歇業事件) |
第9週 |
4/16 |
大法官釋字第584號解釋 |
第10週 |
4/23 |
最高行92判1616,最高行92判1803(廢清法事件) |
第11週 |
4/30 |
大法官釋字第612號解釋 |
第12週 |
5/07 |
北高行91訴2934裁定,最高行94年度裁字第00150號(公職人員選罷法) |
第13週 |
5/14 |
北高行94年判字第1546號(全民健康保險) |
第14週 |
5/21 |
大法官釋字第605號解釋 |
第15週 |
5/28 |
案例研討報告 |
第16週 |
6/04 |
案例研討報告 |
第17週 |
6/11 |
案例研討報告 |
第18週 |
6/18 |
案例研討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