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主要的內容包括三部份:金融發展、金融政策與金融監理。金融發展方面,主要在探討促進一國金融發展與經濟成長間的關係,著重金融發展正面影響經濟發展的項目,並檢討不利於金融穩定及殘害經濟成果的因素。金融政策方面,主要是探討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金融發展計畫與金融政策,對於整體金融體系的健全發展以及如何處理金融危機;其中包括中央銀行協調金管會在處理金融危機中提供流動性及接管倒閉金融機構,以及中央銀行及金管會如何協調穩定外匯及金融市場,還有關於存款保險公司、國家金融安定基金以及外匯穩定所需的外匯存底運用問題。金融監理部份,將探討中央銀行及金管會如何針對銀行、保險及證券市場的金融機構之監督管理,也探討近年來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後,國際間掀起的金融監理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國際清算銀行規定的資本適足率(BIS ratio)如何運用至保險公司的監理,以及新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的運用與各金融機構如何因應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