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目標: (1) 促使學生了解所實習領域的基本知識及其相關議題。 (2) 培養學生結合理論與實務的能力,並能針對問題、提出具體可行解決方案。 學習方式: (1) 原則上期中每週兩天於機構實習。 (2) 每兩週於學校團體督導一次,與老師、同學分享學習心得並繳交週誌,同時提出問題與意見、充分討論。 實習時間: 期中實習總時數至少需達192小時。 評分方式: 1. 討論參與 20% 2. 週誌 15% 3. 期末口頭報告 15% 4. 期末書面報告 30% 5. 機構意見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