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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政府採購與公務員涉訟實務 Practice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ct and Civil Service Litig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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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期 |
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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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社會科學院 公共事務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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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劉昌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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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號 |
GIPA5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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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識別碼 |
343 U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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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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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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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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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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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星期二8,9(15:30~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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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社科研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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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25人 外系人數限制: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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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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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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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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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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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一) 說明政府採購規定、程序及重要概念,使學生熟悉政府採購法之相
關規定及實務見解。
(二) 藉由案例說明及討論,避免於辦理及參與政府採購程序時發生錯
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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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透過實務案例,使學生熟悉政府採購理論與實務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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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學生須正確理解及複習相關重要觀念以完成期末考之申論題,另就課堂所學習之與政府採購法有關之主題,自行選擇有興趣之實務見解,透過團體討論及研析,於期末完成口頭期末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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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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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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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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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王國武,政府採購契約之管理與爭議研析,2020,新學林出版。
潘秀菊,政府採購履約爭議實務判決評析,2019,新學林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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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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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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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週 |
2/24 |
政府採購流程及相關法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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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 |
3/10 |
政府採購錯誤態樣(一)招標文件、資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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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週 |
3/17 |
政府採購錯誤態樣(二)規格限制、押標金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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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週 |
3/24 |
政府採購錯誤態樣(三)招標方式、招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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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週 |
3/31 |
政府採購錯誤態樣(四)領標投標、開標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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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週 |
4/07 |
政府採購錯誤態樣(五)審標程序、決標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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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週 |
4/14 |
政府採購錯誤態樣(六)履約程序、其他違法不當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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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週 |
4/21 |
政府採購之不良廠商停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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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週 |
4/28 |
公務員涉訟實務之行政責任問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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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週 |
5/05 |
公務員涉訟實務之行政責任問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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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週 |
5/12 |
公務員涉訟實務之刑事責任問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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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週 |
5/19 |
公務員涉訟實務之刑事責任問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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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週 |
5/26 |
公務員涉訟實務之民事責任問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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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週 |
6/02 |
公務員涉訟實務之民事責任問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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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週 |
6/09 |
期末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