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水利法理論與實務 Theory and Practical Issues of the Water Act |
開課學期 |
104-2 |
授課對象 |
工學院 水利工程組 |
授課教師 |
李方中 |
課號 |
CIE5113 |
課程識別碼 |
521 U903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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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3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6,7,8(13:20~16:20) |
上課地點 |
普205 |
備註 |
總人數上限:4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42CIE5113_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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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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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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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從水利法的立法背景及過程的介紹開始,並強調水利法原始版本在台施行後,面對台灣政治、社會變化及經濟成長所形成的衝擊與挑戰,所做出的回應。課程中將研討水利法相關的水理及法理,也會對於我國水利事業及水利機關的變化加以說明。課程最後,將介紹水利工程的鑑定實例。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目標是讓學生認識水利事業及水利法,並期待學生修習過本課程後,不僅能熟悉的查閱水利法規,更能養成習慣,留意與思考水利法背後所隱含的水利及法律概念,以及其背景因素。此外,透過課程中關於工作實務的介紹,希望學生因此而對於水利工程實務有基本的認識。 |
課程要求 |
期末測驗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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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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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一、經濟部水利司:「水利法通盤檢討修正之研究」,民國88年。
二、經濟部水資源局:「配合行政程序法水利相關授權法規修正」,民國90年。
三、經濟部水利署:「水利法中央地方權限及水權相關爭議之研究計畫」,民國92年。
四、李方中:「海峽兩岸水權制度比較研究」,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學組博士論文,北京市,民國101年。
五、經濟部水利署:「水利相關條例到期因應策略研析(1/2)」,民國101年。
六、經濟部水利署:「水利相關條例到期因應策略研析(2/2)」,民國102年。
七、經濟部水利署:「水利相關法令推動策略研析」,民國1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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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待補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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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3 |
水利法和我國法體系 |
第2週 |
3/01 |
水利法的制定與施行(原始版水利法) |
第3週 |
3/08 |
水利法的遷徙和與日本法的銜接與吸納 |
第4週 |
3/15 |
水利法歷次修正的背景因素 |
第5週 |
3/22 |
水利機關組織法規、水利事業及相關法律 |
第6週 |
3/29 |
水與水資源的思辨 |
第7週 |
4/05 |
水權制度的探討 |
第8週 |
4/12 |
對水利建造物的管理 |
第9週 |
4/19 |
河川及排水管理 |
第10週 |
4/26 |
地下水管制及洪水平原管制 |
第11週 |
5/03 |
水利用地與水利經費 |
第12週 |
5/10 |
違反水利法的處罰 |
第13週 |
5/17 |
水利法與民法及刑法的關聯條文 |
第14週 |
5/24 |
未來對防洪排水事業的進一步規範 |
第15週 |
5/31 |
災害防救法及海岸法草案與水利事業的關聯性 |
第16週 |
6/07 |
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重要規定 |
第17週 |
6/14 |
水利工程鑑定實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