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工程、倫理與法律 Engineering, Ethics and Law |
開課學期 |
109-1 |
授課對象 |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 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 |
授課教師 |
范致豪 |
課號 |
BSE5134 |
課程識別碼 |
622 U5030 |
班次 |
|
學分 |
3.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2,3,4(9:10~12:10) |
上課地點 |
農工金城 |
備註 |
總人數上限:25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91BSE5134_ |
課程簡介影片 |
|
核心能力關聯 |
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
課程大綱
|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
課程概述 |
法律為人類社會生活之規範,為約束人類行為之基本規則。現今社會日趨多元化,培養學生具備基礎的法律知識,進而建立專業倫理規範,對社會之進步有其重要性。本課程將介紹基本法律概念,並針對工程技術應用上涉及之法律及規則,進行探討。期望學生修習此課程後,能對工程領域中之各種行為樣態與牽涉之法律觀念,有進一步認識。 |
課程目標 |
建立學生基本法學觀念,並協主使其瞭解工程專業與相關法律規範在實務上產生的連結。 |
課程要求 |
歡迎求知慾旺盛,學習積極,且對跨領域學習有興趣的同學修習本課程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
Office Hours |
|
指定閱讀 |
待補 |
參考書目 |
六法全書
尹章華,公共工程與採購法,漢興書局有限公司,民國87年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
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9/15 |
課程介紹 |
第2週 |
9/22 |
法律之基本概念,法益,類型與種類 |
第3週 |
9/29 |
憲法基本概念 |
第4週 |
10/06 |
刑法基本概念 |
第5週 |
10/13 |
民法基本概念 |
第6週 |
10/20 |
行政法基本概念 |
第7週 |
10/27 |
政府採購法基本概念 |
第8週 |
11/03 |
工程論理與生活規範 |
第9週 |
11/10 |
期中考周 |
第10週 |
11/17 |
案例解析I |
第11週 |
11/20 |
案例解析II |
第12週 |
11/24 |
案例解析III |
第13週 |
12/01 |
案例解析IV |
第14週 |
12/08 |
期末報告I |
第15週 |
12/15 |
期末報告II |
第16週 |
12/22 |
期末報告III |
第17週 |
12/29 |
工程採購爭議案例正反意見辯論與討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