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工程、倫理與法律 Engineering, Ethics and Law |
開課學期 |
110-1 |
授課對象 |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 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 |
授課教師 |
范致豪 |
課號 |
BSE5134 |
課程識別碼 |
622 U5030 |
班次 |
|
學分 |
3.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2,3,4(9:10~12:10) |
上課地點 |
農工金城 |
備註 |
總人數上限:25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101BSE5134_ |
課程簡介影片 |
|
核心能力關聯 |
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
課程大綱
|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
課程概述 |
法律為人類社會生活之規範,為約束人類行為之基本規則。現今社會日趨多元化,培養學生具備基礎的法律知識,進而建立專業倫理規範,對社會之進步有其重要性。本課程將介紹基本法律概念,並針對工程技術應用上涉及之法律及規則,進行探討。期望學生修習此課程後,能對工程領域中之各種行為樣態與牽涉之法律觀念,有進一步認識。 |
課程目標 |
建立學生基本法學觀念,並協助使其瞭解工程專業與相關法律規範在實務上產生的連結。並就具爭議的工程或公共政策案件,進行介紹與討論。 |
課程要求 |
歡迎求知慾旺盛,學習積極,且對跨領域學習有興趣的同學修習本課程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
Office Hours |
備註: 周二1210-1400 |
指定閱讀 |
本課程主要以基本的法律規範介紹為基礎,進而探討生活中常見的工程爭議,並藉由討論探討其中爭點與爭議之所在。
課程進度中所列之案例介紹,將依社會發展是否出現重大議題,進行調整。 |
參考書目 |
六法全書
尹章華,公共工程與採購法,漢興書局有限公司,民國87年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上課出勤情形 |
30% |
|
2. |
課堂參與討論 |
30% |
|
3. |
期末報告 |
40% |
|
|
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2週 |
9/28 |
課程介紹與法治國之社會秩序 |
第3週 |
10/05 |
工程師專業行為守則 |
第4週 |
10/12 |
法律的基本概念-發現真實與個人主張 |
第5週 |
10/19 |
公共利益的維繫與政府制度 |
第6週 |
10/26 |
個人權利之主張與保護 |
第7週 |
11/02 |
依法行政 |
第8週 |
11/09 |
政府採購法存在的必要性? |
第9週 |
11/16 |
案例介紹與討論I 大巨蛋 |
第10週 |
11/23 |
案例介紹與討論II 美河市 |
第11週 |
11/30 |
案例介紹與討論III 核能存廢 |
第12週 |
12/07 |
案例介紹與討論IV 都市更新 |
第13週 |
12/14 |
案例介紹與討論V 機場捷運 |
第14週 |
12/21 |
案例介紹與討論VI 石虎保育 |
第15週 |
12/28 |
期末報告I |
第16週 |
1/04 |
期末報告II |
第17週 |
1/11 |
報告檢討 |
第18週 |
1/18 |
個別諮詢輔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