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林業經營經濟學 Managerial Economics in Forestry |
開課學期 |
101-1 |
授課對象 |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 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鄭欽龍 |
課號 |
Forest7006 |
課程識別碼 |
625 M122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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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3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5,6,7(12:20~15:10) |
上課地點 |
林五 |
備註 |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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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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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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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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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一 課程簡介(1週)
二 世界森林資源及其相關議題 (1週)
三 傳統森林經營-法正林與林木永續收穫(2週)
四 森林的多目標利用─最適化及其規劃技術 (2週)
五 經濟制度與森林經營 (3週)
六 破舊立新-森林經營觀念的轉變(3週)
七 森林、林業經營的新方向(4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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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森林經營學有悠久的傳統,是近代科學林業(scientific forestry)的根本,從十九世紀以來發展出「法正林」經營的獨特理論體系。然而兩個世紀以來,因時空環境的快速變化,法正林理論面臨與實際脫節的質疑不斷。尤其自1970年代民權運動與環境意識興起之後,法正林經營的目標以及隱身其後主張集權、控制、規律(排除不可控制因素)的菁英專業決策遭受嚴厲的挑戰。自此,森林經營理論進入「百鳥爭鳴」、「破舊立新」的時代,今天舊已破,但新是否已立?
經濟學是研究個人或集體(社團、政府等)在限制條件下如何進行理性選擇的科學。限制條件包括:既有的土地、勞動力和資本等生產要素、既存的生產技術和知識、現有的社會制度(法律、風俗習慣、意識觀念)等。現代社會的資源和技術可以跨國流動,但社會制度則有明顯的區域差異。在私有、共同所有和國有的財產權下,生產要素投入不同,產出分配也不同。。從1980年代的環境主義風潮到1990年代東歐社會主義國家解體之後,主張分權、公民參與、社區自治的森林經營成為新的課題。
森林資源及林業的經營必須應用許多經濟學理論進行分析、規劃與執行,才能滿足社會需要。本課程包括:新與舊的森林經營觀念的轉移、法正林經營理論、電腦普及化後新發展的規劃工具在森林經營上的應用。。此外。當代的永續森林經營(sustainable forest management)已超出了林班、森林的小範圍,而涵蓋區域、國家或國際層級的問題,所以本課程也探討國家在經濟活動中的角色及不同財產權屬下的森林經營,並涉及當前重要的森林經營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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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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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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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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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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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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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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