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專題Ⅱ」課程綱要
壹、授課老師:蕭忠仁博士
貳、授課時間:週四6:30 pm – 8:15 pm(兩週上課一次)
、課程內容及授課方式:
本課程係為大學部及研究所同學所合開,選課的同學以修過民法或商事法者為限。本課程的目的,在於使同學們擴展法律的觀點,提升正確適用法律的能力,以有助於其實務及研究工作。本課程將集中於幾項論題,且採用實例方式進行討論;討論實例時,將探討相關的法律問題,詳為分析有關的權利義務關係;此外,對於論題相關的理論與實務以及其與經濟發展及社會發展的互動關係,也將進行觀察研究。
本課程的前數週,由老師先行講授;隨後,由每一位(或一組)同學提出撰寫的報告(或法律文件),以進行課堂討論。提出的報告(或法律文件),將由老師與其他同學提供評論意見,並由提出者於課堂討論之後,進行修訂,予以完成。
肆、成績評量:
以撰寫報告(或法律文件)的內容及課程參與的程度為準。
伍、教材與參考資料:
民商法法典
上課分發課程大綱及閱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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