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民法總則 Civil Code-general Principles |
開課學期 |
100-1 |
授課對象 |
法學組 |
授課教師 |
吳從周 |
課號 |
LAW1070 |
課程識別碼 |
A01 17100 |
班次 |
01 |
學分 |
4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3,4,5,6(10:20~14:10) |
上課地點 |
法2311 |
備註 |
本系、輔系、雙修生優先。 限學士班學生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0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01civil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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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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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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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一學期,共四學分。上課內容為民法第一編總則的規定。民法總則為學習法律者最基礎與入門之學科,因而本課程將十分注重學生對於民法基本理論之認識。此外,我國最高法院在近八十年來累積相當數量之重要判例、判決,因而本課程除講述民法基本理論外,並廣泛引用最高法院之實務見解,以期學生對西洋法律在我國繼受後,產生的本土法學現象有深刻認識。同時因為民法總則是民法其餘四編的抽象原理原則之規定, 相當抽象, 對於初學者常常理解不易, 因為課程中有必要穿插諸多實際案例, 並且不免要對應觀察其餘四編的相關規定.
本課程之主要內容如下:一、民法之權利義務觀念;二、權利主體(人);三、權利客體(物);四、權利義務的變動關係(法律行為);五、消滅時效;六、權利行使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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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因本課程係大一學生對於民法之入門學科,故本課程之上課,大部份係由教師講授,同學應該熟讀一本民法總則的教科書,俾具備民法入民的思考能力 |
課程要求 |
對初學者而言, 研讀王澤鑑教授的民法總則教科書, 作為民法總則之入門文獻, 有其必要,
但在研讀過程中常有無法讀懂, 或者因為牽涉其他四編(例如債總或物權編)規定, 而在第一次閱讀時無法全部理解的情形, 強烈建議修課同學應等待第二次閱讀時再將其弄懂, 由於修課同學過多, 本課程將不在下課時間針對同學在教科書閱讀上的文句無法理解部分, 作字句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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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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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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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上課主要教材係由教師編寫之講義加以講授。可參考之民法總則教科書甚多,例如施啟揚:民法總則;王澤鑑:民法總則;洪遜欣:中國民法總則;林誠二:民法總則;黃立:民法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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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王澤鑑, 民法總則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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