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理學」(jurisprudence)在本課程的界定裡,相當於法哲學、法理論、法律與哲學等領域的綜合上位概念。本課程以講解說明此一領域的主要概念、理論、方法等為內容。 2.法理學主要包括:法概念論、法認識論、法倫理學、法體制論、法與社會/歷史,以及其他次領域等部分。本課程只能擇要說明。 3.具體進行方式,將挑選12~15個重點主題與概念群進行說明。課程進度將視進行狀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