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保險法
Insurance Code 
開課學期
113-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學組  
授課教師
陳肇鴻 
課號
LAW3301 
課程識別碼
A01 3830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8,9(15:30~17:20) 
上課地點
萬2101 
備註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0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在說明、討論及探討有關保險契約及保險業的相關法律制度,除了傳統保險法中有關保險契約法的相關規定、法律原則與實務見解的討介紹與討論之外,本課程亦將兼及保險業規範的基本架構(包括市場准入、審慎規範、行為規範等)以及利,同時,本課程亦將融入保險科技(InsurTech)的元素,以探討在科技時代,金融科技對保險業、保險市場以及保險法制的的影響。 

課程目標
 瞭解保險法的基本原則與規範架構,以及保險監理的基本精神及主要規範手段
 判斷、評估及分析保險法相關法律問題的爭點與法律問題
 基於保險法規定及相關實務見解,提出法律主張及辨證
 瞭解資訊科技可以運用至保險業與保險服務的方式,以及分析與判斷新科技運所可能引發的保險法(包括私法層面及規範層面)問題,或對保險法制的潛在影響
 
課程要求
本課程預期修課同時會按時出席課程並參與討論,並完成期中與期末測驗或考試。 
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5 hours(上課時間除外)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備註: 請事先以email與授課教師預約面談時間,或於上課前後於教室面談 
指定閱讀
見以下參考書目 
參考書目
葉啟洲,《保險法》,元照,2023年增修八版
汪信君、廖世昌,《保險法理論與實務》,元照,2022年增修五版
劉宗榮,《保險法:保險契約法暨保險業法》,三民,2020年增修五版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a. 期中測驗 
30% 
 
2. 
b. 期末考 
0% 
 
  1.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2.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上課形式
以錄音輔助,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作業繳交方式
延長作業繳交期限, 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考試形式
書面(口頭)報告取代考試
其他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17  課程介紹
保險的意義與保險市場
保險科技的運用 
第2週
2/24  基本原則
法律定義與當事人 
第3週
3/03  保險利益 
第4週
3/10  保險利益 
第5週
3/17  最大善意與揭露義務 
第6週
3/24  最大善意與揭露義務 
第7週
3/31  最大善意與揭露義務 
第8週
4/07  各種保險及保單條款 
第9週
4/14  各種保險及保單條款 
第10週
4/21  各種保險及保單條款 
第11週
4/28  保險代位 
第12週
5/05  複保險 
第13週
5/12  保險規範與監理 
第14週
5/19  保險規範與監理 
第15週
5/26  保險規範與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