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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環境法 Environmental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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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期 |
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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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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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葉俊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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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號 |
LAW3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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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識別碼 |
A01 3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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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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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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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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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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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星期二6,7(13:20~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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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萬2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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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兼通識A5*。。A5*: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領域。可充抵通識 總人數上限:180人 外系人數限制:6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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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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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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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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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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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目標在於讓同學瞭解環境問題背後的制度面因素及其如何影響環境現況與發展。課程名稱雖為「環境法」,但內容並不以法律為限,而是涵蓋環境問題的成因、因應制度及執行成效的評估與檢討,強調法律制度與環境問題的整體界面。課程內容結合生態、經濟、政策、科技等面向,作政策與法律的分析與探討,並以臺灣實際面臨的環境制度問題作為探討對象。本課程討論的主題包括:環境議題的發展歷程、環境權的論爭、環境立法、環境管制結構、環境影響評估、環境訴訟、環境責任,以及國際環境議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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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本課程的目標,在於讓同學瞭解環境問題背後的制度面因素及其如何影響環境上的現況。雖然是法律課程,但希望同學能知道法律制度背後的經濟社會與政治因素與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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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本課程進行方式包括教師演講以及課堂討論。每週均有指定的閱讀進度,修課同學須於上課前事先閱讀。授課教師將於課堂中討論當週指定閱讀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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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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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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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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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葉俊榮,環境政策與法律,元照,2010年再版
葉俊榮,環境理性與制度抉擇,臺大法學叢書(一一○),1997
葉俊榮,環境行政的正當法律程序,臺大法學叢書(七六),2001年新刷
葉俊榮,全球環境議題:臺灣觀點,巨流出版社,1999
葉俊榮,氣候變遷治理與法律,臺大出版社,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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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 本校建議 A+ 比例上限為 20% ,非強制規定,授課教師可依課程要求調整,建議必修課程參考。
-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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