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日文法學名著選讀四
Selected Readings of Japanese Jurisprudence (Ⅳ) 
開課學期
114-1 
授課對象
學程  東亞研究學分學程  
授課教師
黃銘傑 
課號
LAW4014 
課程識別碼
A01 4024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五6,7(13:20~15:10) 
上課地點
 
備註
教室:霖研六1703。 東亞學程:東亞法治領域課程。
總人數上限:1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的主要目的在於訓練日文法學著作之解讀能力,原則上不講解日文的基本文法,選修本課程者需具備日文文法之基礎。

第一次上課時,由授課教師或教學助理指定本學期之教材預習進度。同學們可以在教學網站下載教材的電子檔。

上課時授課教師指定同學將日文原文正確地朗讀出來之後翻譯成中文,或是(不朗讀日文)直接翻譯。如果同學無法正確地朗讀或翻譯出來時,將再抽籤由下一位同學朗讀或翻譯。因此,每一位上課同學都須事先預習全部的指定範圍。授課教師視所有上課同學的程度指定下一次上課的預習範圍,將逐漸加快進度。學期開始時,預習的範圍約為5-6頁(有可能更多);學期末時,預習的範圍希望能達到10頁以上。

對於日文程度不佳或普通的同學而言,本課程的負擔頗重,尤其是剛開始會比較辛苦。不過,到了學期過半時,大部分的同學都有明顯的進步。

如果沒有決心學好日文的同學,建議不要選修本課程。 

課程目標
訓練日文法學著作之解讀能力,能參考日文法學著作撰寫學位論文或是法學論文。 
課程要求
同學們的「期末考試成績」為授課教師評分之依據。對於表現不佳的同學,不論是大學部或是研究所的同學,不論是本地生、僑生、外籍生(含日本國籍),均有可能評定為「不及格」。

同時,對於缺席次數過多的同學,將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則」之相關規定,予以扣分或以零分計算。 
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本課程預計每週事先預習時數為5-6個小時,課後溫習則約1-2個小時。 
Office Hours
每週三 15:00~17:00 
指定閱讀
平井宜雄,法政策學─法制度設計の理論と技法,第2版,有斐閣,1995年。 
參考書目
日文辭典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每週學習評量 
70% 
依據同學每週的上課成果,加以評量。 
2. 
期末考 
30% 
由教師指定特定文獻,進行閱讀及翻譯 
  1. 本校建議 A+ 比例上限為 20% ,非強制規定,授課教師可依課程要求調整,建議必修課程參考。
  2.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上課形式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作業繳交方式
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考試形式
書面(口頭)報告取代考試
其他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05  未來課程授課方式及內容  
第2週
9/12  法政策學的構想 
第3週
9/19  法政策學的基礎概念(一)  
第4週
9/26  法政策學的基礎概念(二)  
第5週
10/03  法政策學的基礎概念(三)  
第6週
10/10  國慶日(休假日) 
第7週
10/17  法政策學的基礎概念(四)  
第8週
10/24  法制度設計的一般性評估基準(一) 
第9週
10/31  法制度設計的一般性評估基準(二) 
第10週
11/07  法制度設計的一般性評估基準(三) 
第11週
11/14  法制度設計的一般性評估基準(四) 
第12週
11/21  全校運動會(全校停課)  
第13週
11/28  法制度設計的基礎理論(一) 
第14週
12/05  法制度設計的基礎理論(二) 
第15週
12/12  法制度設計的基礎理論(三) 
第16週
12/19  期末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