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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行政法實務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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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期 |
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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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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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林明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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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號 |
LAW4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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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識別碼 |
A01 4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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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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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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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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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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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星期二6,7(13:20~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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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法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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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主題:行政執行。以校外實習為主。 總人數上限: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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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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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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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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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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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1.上課方式:第一週至第三週行政執行法內容講習,以金錢債務之執行為主(每週二第5、6節;計6小時);第四週起,原則上每二週實習一次,每次4小時,計30小時(實習時間不以週二下午為限,由各實習小組安排)
2.實習地點:法務部臺北執行分署
3.實習方式:全班學生(最多24人)分為8組,每組2-3人,各由一名行政執行官指導實習
4.學期考評:以實習日誌(簡易之心得與建議報告)+期末報告(完整學習報告)為主:無期末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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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待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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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修習過憲法及行政法者為前提。
如另有修習過強制執行法或具備該科知識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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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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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三 12:30~13:30 備註: 並可另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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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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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第一週上課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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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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