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行政法進階 ADMINISTRATIVE LAW:ADVANCED |
開課學期 |
96-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
授課教師 |
林明昕 |
課號 |
LAW4065 |
課程識別碼 |
A01 4323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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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5,6(12:20~14:10) |
上課地點 |
社法16 |
備註 |
先修科目:行政法(適用全校學士班學生)。 總人數上限:8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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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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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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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在我國行政實務中,「行政處分(Verwaltungsakt)」者,始終均屬最常見的行為類型;而在行政法學上,這一種行政行為類型,更堪稱研究之核心。不過,由於本系行政法講學時數有限,以致於初學者對於此種行政行為之問題種種,仍然難以深入;從而本課程擬將以進階講授之方式,幫助同學更進一步瞭解行政處分的相關議題,最後再佐以期末考試之方式,驗收修課者之學習成果。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將以「行政處分」為中心,依據我國現行行政程序法第92條以下之相關規定,充分探討該行政行為之概念定義、下位類型、合法性判斷方式及「違法」行政處分之各種法律效果、處分之效力及廢棄(即「撤銷」與「廢止」等),乃至於所謂行政處分之「附款(Nebenbestimmungen)」問題。最後,並將佐以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等規定,進一步說明有關行政處分之救濟(含「第一次權利保護」及「第二次權利保護」)。 |
課程要求 |
修習者請先於各週上課前,依課程進度,參照原已修習之行政法課程的講義,以及坊間可得之著名行政法教科書(如吳庚、李震山、林錫堯或陳敏等教授所著者),複習前開「課程目標」所列舉之有關行政處分的各種議題。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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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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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吳 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2005年9版
李震山:《行政法導論》,2005年6版
翁岳生 編:《行政法》,上、下冊,2006年3版
陳 敏:《行政法總論》,2007年5版
陳新民:《行政法學總論》,2005年8版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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