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行政法進階
Administrative Law:advanced 
開課學期
101-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林明昕 
課號
LAW4065 
課程識別碼
A01 4323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5,6(12:20~14:10) 
上課地點
法1402 
備註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63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學期之行政法進階,將以「行政組織法」為主題,探討行政法總論中比較不受重視的行政組織法諸問題,以深入瞭解行政內部法的世界。 

課程目標
一、行政組織之基本單位
(一)具有「權利能力」之組織單位:「行政主體」
(二)行政主體內部之重要組織單位:「機關」、「官署;現稱:『行政機關』)」及「職位」
二、行政組織之任務執行 — 「權限」�「管轄」
(一)「管轄」之概念與類型
(二)管轄之變動:「委任」、「委託」、「委辦」、「機關借用」、「介入」、「行政委託」及「行政助手」等
(三)行政組織間之協力
(四)行政監督
三、行政組織法庾憲法關係
(一)法治國原則:「基本權利之保障」與「權力分立」
(二)民主國原則
(三)地方自治
四、地方制度法概述
五、獨立機關
六、行政組織法之行政爭訟問題
(一)行政主體與行政主體間之行政爭訟
(二)行政主體內部之行政爭訟 
課程要求
修習本課程前,應先修畢行政法。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每週四 12:10~13:10 備註: 亦可另行約定面談時間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第一週上課時說明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