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行政法進階 Administrative Law:advanced |
開課學期 |
100-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司法組 |
授課教師 |
葛克昌 |
課號 |
LAW4065 |
課程識別碼 |
A01 4323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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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必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7,8(14:20~16:20) |
上課地點 |
法1506 |
備註 |
主題:財稅法。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78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01adlaw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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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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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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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乃將稅捐行政體系細分為下列主題,於課堂中依序講授:
一、稅務調查權行使及其憲法界限
二、核課(行政)處分之法律性質
三、核課處分之變更
四、申報行為與量能原則
五、證據負擔、協力義務與推計核定
六、稅捐徵收程序與附帶給付
七、稅捐執行程序
八、稅捐保全與限制出境
九、稅務權利救濟
十、稅捐罰與違憲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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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本學期之本課程將以「稅捐行政法」作為講授主題;稅捐法雖為行政法各論之一環,然同學們學習行政法課程時,因授課時數限制,往往無法深入講解,再加上國內目前行政法教科書對此相關的探討亦少,而難以自行參考,固有必要另以「行政法進階」之方式,對「稅捐行政法」體系性地說明介紹。 |
課程要求 |
修習本課程前,應先修畢行政法。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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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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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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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葛克昌,行政程序與納稅人基本權,修訂二版,翰蘆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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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0週 |
11/17 |
報告:第一講,租稅債務不履行與限制出境 |
第11週 |
11/24 |
第二講:行為罰與漏稅罰不併罰原則 |
第12週 |
12/01 |
第三講:解釋函令之變更 |
第13週 |
12/08 |
第四講:行政須受一般法律原則拘束-法定空地所有權拋棄與地價稅 |
第14週 |
12/15 |
脫法行為與納稅人財產權保障 |
第15週 |
12/22 |
第六講:既成道路與遺產稅抵繳 |
第16週 |
12/29 |
第七講:裁罰參考表與法律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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