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行政法進階 ADMINISTRATIVE LAW:ADVANCED |
開課學期 |
97-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
授課教師 |
林明昕 |
課號 |
LAW4065 |
課程識別碼 |
A01 4323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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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5,6(12:20~14:10) |
上課地點 |
社法22 |
備註 |
總人數上限:8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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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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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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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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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詳見上傳之課程大綱 |
課程目標 |
本學期之本課程將以「國家責任法(Staatshaftungsrecht)」作為講授範圍;而所謂的國家責任制度者,除初學者一般所熟悉,在我國並已有成文法依據的國家賠償法外,事實上至少還應包含因國家公權力之行使或其他事由所造成的各種以調整公法上法律關係之各當事人間(不)利益分配為目的的公法上請求權制度。由於這些制度,在同學一開始學習行政法(總論)時,因授課時數限制,往往無法深入講解,再加上國內目前行政法總論性教科書,相關的探討亦少,而難以自行參考,所以有必要另以「行政法進階」的方式,體系性地重新加以補充說明。 |
課程要求 |
修習本課程前,應先修畢行政法。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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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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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於第一次上課時說明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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