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刑法歸責的基本問題
整個刑法理論就是一部歸責理論,旨在判斷一個外部事件是否為行為人違反刑法規範的作品。不法歸責層次中通行的客觀歸責理論,旨在透過一個位於客觀不法構成要件層次的觀點,排除某些因果流程成為個人負責的對象。之所以稱為客觀,是由於排除負責的觀點對每個受規範者都有效力,而和個別行為人的主觀世界無關。不過,此一觀點的意義及理據為何?學說和實務雖有強勢見解,但未曾達到一致。理由在於,客觀歸責理論是不法層次的問題,若對於刑事實質不法概念採取相異立場,自然會導出不同的限制負責範圍觀點。因此關於客觀歸責的研究,除了區辨雜沓交錯的下位標準之外,亦有必要基於實質不法理論重建整體歸責原理。不法歸責中另有主觀歸責理論,以行為人的主觀認知、能力等個別化要素決定負責範圍。亦即,主觀歸責與客觀歸責一樣具有界定負責範圍的功能。問題是,主觀歸責的意義與理據何在?其與客觀歸責是否功能重複?嚴格區分主觀與客觀歸責是否有意義?
探討主題
一、不法歸責理論的哲學基礎
二、實質不法概念與主客觀歸責
三、不法歸責中結果要素及「同一結果」之界定
四、相當關係作為歸責原則的規範意義
五、條件關係的實質內涵:自然因果關係或結果之可迴避性?
六、法不容許風險之判準
七、客觀歸責與特殊認知
八、被害人自陷風險之刑法評價
九、第三人介入下之回溯禁止
十、過失犯之規範保護目的理論
十一、風險升高理論
十二、主觀歸責與客觀歸責之功能及整合可能
十三、故意概念的意義與內涵
十四、構成要件錯誤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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