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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社會國與社會安全制度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f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s under the Constitutional State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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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期 |
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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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學程 人口學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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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孫迺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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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號 |
LAW7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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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識別碼 |
A21 M3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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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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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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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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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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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星期二3,4(1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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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霖研四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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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人口學程選修領域(三):保險與福利。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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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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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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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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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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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法治國與社會國框架下的全民健康保險法:台灣與國際比較】
全民健康保險自1995年開辦至今,即將滿30年。在開辦之前,雖然社會中有半數民眾之醫療風險缺乏社會保險之照顧,但全民強制投保措施仍遭遇諸多阻力,公教人員因有較為優渥之公務人員保險給付而反對併入全民健康保險,法律通過當時甚至缺乏強制投保條款,嗣後方才修正補上。開辦之後,又有不少貧困民眾繳不出健保費而遭到鎖卡無法就醫;健保制度究竟應由國家以單一保險人來辦理,或應以多元保險人之公辦民營且模式來辦理,才能讓健保制度從選舉政治壓力下解脫、朝向穩健永續經營,是司法院釋字第472號解釋留下的議題,尚待解決;而後200年林志玲在中國拍攝廣告墜馬、返台就醫,其以地區人口身分投保健保,引起輿論對於保費負擔公平性的討論。這些議題在當時衛生署委託專家學者進行二代健保改革方案研究計畫中曾進行詳細討論、並委託台大社會系林國明教授進行公民審議,成果匯集成冊,行政院並據以提出全民健保法修正草案。該項草案於2010年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2011年施行。該次修正雖採取不少改革措施,可惜未能完全落實二代健保改革理念。
隨著時間遞延,社會大眾逐漸體會到全民健保制度對於個人健康照顧及弭平醫療貧富差距的重大貢獻,尤其相對低廉的保費負擔、便利之就醫管道與具有一定水準之醫療品質,更是成為民眾認同度最高、最能凝聚社會連帶共感的社會保險制度,誰能成為全民健保制度中的「我們」每每引起大眾關注,而在此同時,醫界對於全民健保制度的不滿累積已久,包括單一保險人健保署與醫事服務機構之間不對等的醫事服務特約,以及醫療服務點點值過低等問題,除透過政治途徑進行遊說外,也尋求司法救濟。事實上,在社會法議題相關之憲法解釋與判決中,全民健保制度是大法官著墨最多的制度,在行政法院訴訟中也曾針對健保制度之法律問題作成決議,可見全民健保制度無論從社會國或法治國的角度來說,皆具有高度重要性。而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有關健保資料庫利用判決,更揭示了健保法律問題已不只是健保制度本身如何設計的問題而已,毋寧進一步延伸至個人資訊自主權與醫療、公衛研究之間的衡平問題,對於我國與諸多國家刻正推動之醫療照顧數位化(E-Health)可能衍生之法律問題,具有指標性意義。
本學期擬以全民健保制度為主題,在內國法層面,盤點過去相關憲法解釋與行政法院見解,了當前重要法律爭議問題與立法政策討論,在比較法方面,則鼓勵修課同學從國際人權法、特定國家(如德國、英國、日本等國,或美國歐巴馬健保)之法律制度與判決,就我國健保爭議問題作比較法之研究,以拓展思考面向、深化論理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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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本課程希望帶領修課同學
1. 了解社會國原則如何形塑全民健保制度。
2. 掌握我國全民健保相關憲法解釋與判決涉及哪些法治國原則議題。
3. 盤點當前全民健保制度爭議問題及立法政策討論或立法遊說:
3.1 全民健保作為落實社會國原則與憲法委託之社會保險制度
• 強制投保對象:誰有權利/有義務參加全民健保?
• 風險分攤與社會互助:全民健保財務及其改革方向。
• 全民健保與世代契約:65歲以上老人免除健保保費負擔有何不可?(立法委員蘇清泉等擬具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草案,擬針對65歲以上老人近一年所得稅未達12%者,由中央統一補助其健保保費,消除各縣市因其財務狀況不同、補助不一的現況)
3.2 如何決定哪些醫療服務、藥品納入全民健保給付範圍?
3.3 單一保險人、醫事服務機構與健保財務調整機制:
• 總額預算制與醫療服務點值(立法委員王育敏、蘇清泉分別提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2條修正草案,擬明文規定,醫療服務每點平均點值不得低0.95元(或1元),若超過每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部分,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 醫療服務申報點數之審查: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之交錯
3.4 健保財務與民主政治:公辦民營就能遠離政治干擾,還是擴大公民參與機制?
3.5 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全民健保資料庫、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
3.6 數位化與全民健保醫療照顧:政府透過全民健保制度推動了哪些數位化給付?其可能面臨哪些法律問題、需要哪些法律制度因應?
4. 針對上述議題,透過比較法研究,進行更深入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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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一、 本學期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透過文獻導讀與討論,中間將安排1-2次專家課堂演講,第二階段由同學進行學期報告。
二、 課堂報告視修課人數,人數較多時2人一組。如7次報告時間仍無法報告完,將於第17週補課3-4小時。如修課人數為奇數,多出之一位同學單獨撰寫報告,由碩二以上同學優先選擇。報告議題就課程目標中所示題綱中擇取,每一議題原則上僅由一組(位)同學報告。
三、 文獻導讀簡報與學期報告最晚於報告前2日,即週日上午10點前上傳至NTU Cool,請同學預先閱讀。
四、 學期報告字數至少15000字,須援引外文文獻以為論述之佐證。報告請於前一週週六上傳至教學網站。報告最終修改版本請於指定時間前上傳至NTU Cool,未繳交者以報告第一版作為評分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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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
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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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請來信另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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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稍後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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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稍後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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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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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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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課堂出席、導讀及參與表現 |
50% |
課程出席包括導讀與課程討論參與度 |
2. |
學期報告 |
50% |
包括學期中報告及最終修正版本內容 |
-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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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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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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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繳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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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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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由師生雙方議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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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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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週 |
09/03 |
課程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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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週 |
09/10 |
導讀(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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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 |
09/17 |
中秋節放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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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週 |
09/24 |
導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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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週 |
10/01 |
導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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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週 |
10/08 |
導讀(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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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週 |
10/15 |
導讀(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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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週 |
10/22 |
導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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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週 |
10/29 |
導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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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週 |
11/05 |
學生報告與研討(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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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週 |
11/12 |
學生報告與研討(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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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週 |
11/19 |
學生報告與研討(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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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週 |
11/26 |
學生報告與研討(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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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週 |
12/03 |
學生報告與研討(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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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週 |
12/10 |
學生報告與研討(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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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週 |
12/17 |
學生報告與研討(七)視修課人數補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