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違憲審查與憲法訴訟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Judicial Review and Constitutional Procedure Law (Ⅰ) 
開課學期
102-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許宗力 
課號
LAW7501 
課程識別碼
A21 M387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7,8(14:20~16:20) 
上課地點
法研4 
備註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24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題目: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修正與憲法訴訟

授課教師:許宗力

司法院今年大幅翻修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從現行法的35條一下子暴增到草案的105條,單從量來看,增加到近3倍,就內容看,也精緻、細膩了不少,質或量,都追上民、刑、行政訴訟法,呈現出一部恢弘的憲法訴訟法之氣勢。整體而言,這部草案確實把憲法訴訟法的發展往前推進了一大步,但值得討論的地方也不在少數,尤其是無視外界呼籲,堅不納入針對判決的憲法訴願制度。就內容看,有不少亮點:例如增加允許人民跳躍聲請解釋的機制;宣告法律違憲須大法官2/3以上同意,同意違憲人數未達2/3,即視為合憲;組織、程序的司法化(包括言詞審理常態化);主筆大法官顯名化;選案機制明文化;暫時處分明文化;改善定期失效及合憲性解釋的權利救濟;增訂法庭之友制度;憲法疑義解釋與機關爭議的融合;降低少數立委聲請門檻;統一、單純化地方制度爭議解決程序,終結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混亂的亂象等等。依老師預測,這個草案有極高機率在這屆立委任內通過,所以現在也是檢討這部草案的適當時機。
本課程目的除了檢討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草案,也期待在此基礎上,更深入探討憲法訴訟的相關問題,並盡可能帶入比較法的討論。本課程討論議題大致如下:
違憲審查制度的起源與類型
憲法法官的資格與選任
憲法訴訟一般程序
判決憲法訴願制度
法規違憲審查程序類型(立委聲請、法官聲請、機關聲請、機關爭議、地方制度爭議等等)
裁判類型(警告性裁判、合憲解釋、定期失效宣告等)
裁判效力
暫行性權利保護
憲法法庭在整體國家功能之地位
比較法討論,包括認識德國、美國、法國、韓國等國的違憲審查制度內涵

本課程前半部由老師引言、講授,同學閱讀參考文獻、作文獻摘要、分享心得,後半部由修課同學擇一題目輪流提出報告,共同討論。期末繳交定稿。
 

課程目標
瞭解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修法趨勢、深入探討憲法訴訟相關議題 
課程要求
按時上課,踴躍參與討論,獨立撰寫一篇報告、負責一篇評論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指定閱讀
上課時指定 
參考書目
參考文獻:

許宗力,大法官釋憲權行使的程序及範圍---從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與修正草案之檢視談起,收錄於許宗力,憲法與法治國行政,頁87以下。
許宗力,集中、抽象違憲審查的起源、發展與成功條件,收錄於許宗力,法與國家權力(二),頁3以下
蘇永欽,合憲性控制的理論與實務
楊子慧,憲法訴訟
吳信華,諸多散見於月旦系列期刊之憲法訴訟專論
其他中文文獻無數,上課時擇要補充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