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財政法專題研究二
Seminar on Public Finance Law (Ⅱ) 
開課學期
113-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林明鏘 
課號
LAW7132 
課程識別碼
A21 M522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8,9(15:30~17:20) 
上課地點
 
備註
教室:霖研六1703。與陳衍任合授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24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政府的施政,不論是干預行政或給付行政,均與財政作用密切相關。財政作用包含國家的收入、支出,與現金、財產的管理、營運作用。財政法是指規範國家財政作用的法規。因此,財政法的範圍,即包含以下面向:
1. 財政法之基本原理:財政法與財稅法之憲法基礎
2. 財政計畫法:預算法、公共債務
3. 財政收入法:稅捐與非稅公課
4. 財政支出法:補助與協助金、BOT法制、政府採購
5. 財政管理、營運法:政府會計、國有財產管理、公營事業管理
6. 財政監督法:審計法、決算法
7. 地方財政法:地方自治事權與財政高權、地方課稅與自治稅捐
本課程將從上述主題中,精選當前財政法重要熱門議題,透過課堂分析與討論,開展對財政法的深入研究。
本課程由林明鏘教授與陳衍任教授合授,每週上課進度如課程進度所示。 

課程目標
本課程目標在於建立同學對於財政法體系架構的認識,並培養同學對個別財政法議題深入探討的興趣與研究能力。 
課程要求
選課同學除應選擇自己有興趣的專題進行報告外,對於其他同學的報告亦應負有評論義務。 
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3小時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指定閱讀
葛克昌、蔡茂寅、陳清秀(主編),《財政法》,2021年2月,新學林。 
參考書目
葛克昌、蔡茂寅、陳清秀(主編),《財政法》,2021年2月,新學林。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課程參與 
30% 
1. 課堂發言與討論 2. 課後作業(對課程內容的評析、對同學報告的評論) 
2. 
學期報告 
70% 
1. 學期中:書面及口頭報告 2. 學期末:書面報告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上課形式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作業繳交方式
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考試形式
書面(口頭)報告取代考試
其他
由師生雙方議定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課程介紹 
第2週
  財政法的釋憲實務回顧 
第3週
  邀請業界專家演講 
第4週
  邀請業界專家演講 
第5週
  邀請業界專家演講 
第6週
  財政法的基本原則
同學報告 
第7週
  財政計劃法:預算(基本原則、編制、審議、執行)
同學報告(1) 
第8週
  財政計劃法:預算(基本原則、編制、審議、執行)
同學報告(2) 
第9週
  財政計劃法:特種基金
同學報告 
第10週
  財政計劃法:公共債務
同學報告 
第11週
  財政收入法:稅捐與非稅公課
同學報告 
第12週
  財政支出法:公私協力、政府補助、政府採購
同學報告 
第13週
  財政監督法:決算、審計監督(審計、決算、納稅者訴訟)
同學報告 
第14週
  財政管理、營運法:政府會計、國有財產
同學報告 
第15週
  財政管理、營運法:公營事業
同學報告 
第16週
  地方財政法:中央地方權限與收支劃分、地方財政法制
同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