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比較勞動法專題研究四 SEMINAR ON COMPARATIVE LABOR LAW(Ⅳ) |
開課學期 |
98-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王能君 |
課號 |
LAW7164 |
課程識別碼 |
A21 M569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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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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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教室為法研3。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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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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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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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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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針對勞動法之各項基本問題,研究國內外之法令、學說、實務見解之變遷與異同。
本學期課程將以「年齡歧視」、「職業病認定」、「勞動契約」以及其他選課同學有興趣之領域為授課內容。每週選擇一篇日本(或其他外國)學者所撰寫的相關學術論文,指定一名同學作研讀心得報告(包括內容和心得);或是針對相關議題每週撰寫簡短之書面報告,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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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比較勞動法專題研究」的課程目的,在於訓練日文(或其他外文)勞動法文獻的解讀能力和比較勞動法學的研究能力,以及論文的寫@技巧。 |
課程要求 |
雖然本課程在選課資格上不設任何條件,但是本課程負擔極重,選修的同學須具備良好的勞動法基礎以及高度的日文或英文或德文或法文等能力。欲選修本課程的同學,請事先與任課教師聯繫,經任課教師認可其在勞動法和日文(或其他外文)兩方面的能力,再選修本課程。
期待選課同學在整個學期能全心投入相關議題之研究。如果無法專心投入研究的話,等於浪費授課教師以及其他選課同學的時間,不建議選修本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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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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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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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指定參考書:
臺灣勞動法學會編《勞動基準法釋義》(新學林、2005年)
(第二版修訂中)
其餘參考書籍,於第一次上課時介紹。
另外,上學年度之「勞工法」課程相關資訊,可自行上網參考:
https://ceiba.ntu.edu.tw/971laborlaw |
指定閱讀 |
指定參考書:
臺灣勞動法學會編《勞動基準法釋義》(新學林、2005年)
(第二版修訂中)
其餘參考書籍,於第一次上課時介紹。
另外,上學年度之「勞工法」課程相關資訊,可自行上網參考:
https://ceiba.ntu.edu.tw/971laborlaw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上課口頭報告、發言情形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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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期末書面報告 |
50% |
書面報告至少10000字,字數無上限。請於2010年1月14日(四)15:00以前繳交電子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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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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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說明、排定報告進度 |
第2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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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3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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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4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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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5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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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6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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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7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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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8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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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9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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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10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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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11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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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12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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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13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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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14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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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15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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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16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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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
第17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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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報告、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