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民法專題研究一財產法 Seminar on Civil Code (property) (Ⅰ) |
開課學期 |
101-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詹森林 |
課號 |
LAW7191 |
課程識別碼 |
A21 M611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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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五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法研1 |
備註 |
限碩士班以上。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2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12propertylaw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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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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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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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101學年第2學期之主題為:比較民法。選修同學可參考下列主要問題而選擇報告題目:
壹、契約法
一、英美法之約因及大陸法之贈與暨其他無償契約之比較
二、契約之效力
(一)強行法規(二)公序良俗(三)錯誤、被詐欺、被脅迫
(四)英美法之不當陳述(misrepresentation)
三、契約之義務(總論與各論)
(一)訂約前之義務及契約後義務(二)協力義務與附隨義務
四、契約之解釋
(一)補充的契約解釋(二)免責條款之解釋
五、契約之履行
(一)契約義務之強制履行(二)誠信原則(三)情事變更原則
(四)英美法之Frustration, Hardship
六、契約之擔保
(一)定金(二)履約保證金
七、契約之危險負擔及風險分配 (allocation of risk)
八、違約責任
(一)歸責事由(二)法律經濟分析(三)有效率之違約(四)違約之救濟
(六)瑕疵擔保與債務不履行(七)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之競合
九、契約之解除與終止:民法規定之總檢討
十、定型化契約
(一)總論(二)消費性(預售屋買賣、房屋仲介、金融交易、保險等)
(三)非消費性(工程、勞動)
十一、非典型契約
(一)混合契約(二)借名登記(三)融資性租賃(四)債權收取Factoring
(五)加盟店契約Franchising(六)銀行契約:信用狀、信用卡、現金卡
(七)投資契約:基金、連動債(八)BOT契約(九)行政契約
十二、弱勢契約當事人之保護
(一)僱傭/勞動契約(二)租賃契約(三)保證契約(四)其他
十三、契約對第三人之效力
(一)契約相對性之比較研究(二)第三人利益契約(比較研究)
(三)附保護第三人作用之契約(比較研究)
十五、民法之契約規定對商事契約適用之檢討
(一)公司董事、購併、關係契約(二)信託(三)保險(四)其他(海商等)
貳、侵權法
一、僱用人侵權責任
二、不作為之侵權責任
三、交通事故侵權責任
四、醫療事故侵權責任
五、侵權責任之因果關係
六、侵權責任之經濟分析
七、商品侵權責任
八、服務侵權責任
九、不動產之侵權責任
十、無過失侵權責任
十一、各國侵權責任法之基礎研究
十二、懲罰性賠償金
參、不當得利法
一、我國實務案例分析
(一)給付不當得利
(二)非給付不當得利
(三)第三人利益契約之不當得利
(四)不當得利與契約解除之比較
二、各國不當得利法基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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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本課程以比較我國與其他國家及區域之民法(契約法、侵權行為法、不當得利法)為研究範圍,藉以提昇研究生外文能力及拓展比較法視野。 |
課程要求 |
選修同學應全程出席,課前預習其他同學所提報告,課中積極參與討論,以提升獨立思考能力,並訓練法律論辯技巧。每篇書面報告,於口頭說明時,其字數應介於1萬至1萬5千字之間,時間不超過40分鐘,以利大家討論。期末書面報告,則字數不限。 學期中2次(含)無正當理由而缺課者,不給及格成績。此外,無正當理由且未請假而缺席2次以上者,本項成績不給分。 口頭報告當週之星期三晚上12:00前,應將書面報告(或/及PPT檔)送達教師及全體選修同學,否則本部分成績不及格。口頭報告與上課討論情形,為給分重要參考因素。期末報告,字數應在1萬字以上。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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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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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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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依照每位同學報告主,指定所有同學應閱讀文獻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口頭及書面報告 |
70% |
書面報告應於報告當週之星期三晚上12:00時前,以mail送交教師及所以選修同學 |
2. |
課堂討論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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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2 |
房佑璟:純粹經濟上損失 |
第2週 |
3/01 |
葉晨暘、陳和君: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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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 |
3/08 |
黃松茂:‪2011年歐盟消費者指令及德國民法修正草案‬‬‬;
唐采蘋:侵權責任之損害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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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週 |
3/15 |
陳芷萱、陳人豪:僱用人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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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週 |
3/22 |
張嘉婷、薛巧翊:服務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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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週 |
3/29 |
黃康軒、張美眉:交通事故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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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週 |
4/05 |
清明節,放假 |
第8週 |
4/12 |
王芳凱:締約之義務 |
第9週 |
4/19 |
李其陵:契約之解釋 |
第10週 |
4/26 |
鄭雅文、梁瑜晏:[題目待定] |
第11週 |
5/03 |
黃昱維:非消費性定型化契約(工程) |
第12週 |
5/10 |
簡婕:契約的風險分配 |
第13週 |
5/17 |
李婧怡、孔舒韞:契約之效力 / 對第三人之效力 |
第14週 |
5/24 |
蔡佳蓁:[題目待定] |
第15週 |
5/31 |
張新楣:[題目待定];賴奕成:各國不當得利法基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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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週 |
6/07 |
劉志賢:[時間、題目待訂] |
第17週 |
6/14 |
林筠、劉容妤:[題目待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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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週 |
6/21 |
林宗穎:[時間、題目待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