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
當代國際金融法制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Contemporary Issu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s (I) |
開課學期 |
107-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楊岳平 |
課號 |
LAW7625 |
課程識別碼 |
A21 M689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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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三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法研4 |
備註 |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2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72LAW7625_ContIF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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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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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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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學期擬針對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所涉及的相關法律議題進行討論,課程進行大致上分為二個部分。前大半部分會是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基礎議題概覽,我們將以風險管理為基本出發點,探討金融機構因特殊的風險管理需求而面臨的若干公司治理議題,包括相關治理單位例如股東、董事會、經理人面臨的特殊規範,以及若干具體面向例如受託人責任、關係人交易、內控內稽、法律遵循、吹哨者制度以及併購活動。後半部分則將我們的關懷重點轉向特殊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探討銀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問題,包括大型金融集團、保險業、證券化活動、集中結算所等等,最後更探討區塊鏈秩序對公司治理帶來的特殊挑戰。期能透過這學期的學習,幫助同學由金融活動與風險管理的視角,對公司治理這個熟悉的議題產生進一步的感受。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的目的,旨在針對當代發展中的重要金融法制議題進行專題討論,特別是針對基礎銀行及金融機構法課程無暇涵蓋到的進階議題,透過互動式的授課方式,建立學生對這些重要議題的認識及研究興趣。 |
課程要求 |
一、每堂課程均有指定的閱讀文獻。視選課人數而定,每位選課同學將分配簡報一至二個主題(「簡報組」),另外分配負責一至二個主題的課堂討論(「討論組」)。
二、每週由簡報組同學負責於課堂開始時,針對負責的文獻進行至多15分鐘的簡報,簡報頁數總計不得超過15張。簡報組同學須於該周周三中午12:00以前將簡報的powerpoint檔上傳到CEIBA網站。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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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另以電子郵件約時間。原則上為星期三下午。 |
參考書目 |
待補 |
指定閱讀 |
請參考課程大綱內容。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課堂參與 |
50% |
課程原則上以討論問答方式進行,配合適量的課堂講授。 |
2. |
期末報告 |
50% |
學生可選擇:
一、針對教授建議的主題或自選的主題,撰寫具有期刊文章性質的期末報告;或是
二、針對教授設計的實際金融機構法問題,撰寫類似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備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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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2/20 |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緒論 |
第2週 |
2/27 |
金融機構治理與風險管理 |
第3週 |
3/06 |
金融機構治理與股東結構 |
第4週 |
3/13 |
金融機構治理與董事制度 |
第5週 |
3/20 |
金融機構治理與經理人薪酬 |
第6週 |
3/27 |
(教授請假) |
第7週 |
4/03 |
(春假放假) |
第8週 |
4/10 |
金融機構治理與受託人責任 |
第9週 |
4/17 |
金融機構治理與關係人交易 |
第10週 |
4/24 |
金融機構治理與內控內稽 |
第11週 |
5/01 |
金融機構治理與法律遵循 |
第12週 |
5/08 |
金融機構治理與吹哨者制度 |
第13週 |
5/15 |
金融機構治理與併購 |
第14週 |
5/22 |
詹德恩法遵長客座分享 |
第15週 |
5/29 |
金融集團治理 |
第16週 |
6/5 |
其他金融業治理 |
第17週 |
6/12 |
金融科技業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