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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保險法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INSURANCE LAW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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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學期 |
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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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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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教師 |
劉宗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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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號 |
LAW7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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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識別碼 |
A21 M7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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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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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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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半年 |
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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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選修 |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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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星期一7,8(14:2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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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法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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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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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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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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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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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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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一. 課程的目的:透過案例的研讀、分析及批判,了解保險法的實務,印證及反省保險法理論
二. 課程的進行方式:
(一) 原則上第一個月由教授講授,?容包括兩周案例解析,兩周基礎理論鳥瞰。案例解析的目的,在提供示範,作?修本課程同學口頭報告及學期報告的參考;基礎理論鳥瞰,是挑選保險法重要理論,深入?明,為解析案例暖身。
(二) 原則上第三個月起由選修本課程的學生報告、同學評論以及教授講評。
以上(一)(二)時間的規劃,將視選修人數,做合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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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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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三. 研究主題的選擇
(一)每個研究生研究在開學時,應該選擇一個主題。?了使同學選擇的主題間能夠體系化,而且確實是重要題目,教授在開學時,將提供研究主題表,列舉不同主題,供同學選擇。有些主題,涵蓋很多子題,因此建議選擇屬於同一主題下之子題的數個同學,報告的?容,必須安排在同一周或連接的數周報告。
(二)報告?容包括:
案例事實:將本案的法律事實濃縮改寫
法律爭點:原被告的法律爭點等
法律見解:最高法院的法律見解、
法律見解評析:評論法院見解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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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評論及討論
(一) 評論人評析:每一個主題都有一位評論人,每一位評論人必須針對報告的?容,包括案例事實、法律爭點、法律見解評析。
(二) 同學參與討論
五. 教授講評:針對報告的重點、評論的要點、同學的關注,進行講評。
六. 提交紙本報告及電子檔報告:學期末必須提交融入評論人、同學、教授的意見的完整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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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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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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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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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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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 本校尚無訂定 A+ 比例上限。
-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詳見學習評量專區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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